李顯揚(左)資助因批評新加坡司法體制獨立性的範國瀚(右)上訴,不知道李顯龍(中)作何感想?(郭躍男制圖)
作者
李國豪
我國總理李顯龍和其弟弟李顯揚兄弟阋牆的情節看來不會這麽快落幕。李顯揚繼去年資助本地時評人梁實軒反起訴李顯龍後,近日又再挹注另一名異議人士範國瀚,協助後者針對被高庭宣判藐視法庭罪名成立提出上訴。
今年4月,新加坡社運人士範國瀚(Jolovan Wham)被判藐視法庭罪名成立,罰款5千元(約2萬5000元人民幣)。不服判決的他在其推特推文說明,提出上訴需要先繳交2萬元(約10萬元人民幣)保證金,如果敗訴則可能拿不回全額保證金。隨後,他又在另一則推特中表示,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的弟弟李顯揚提議爲他支付該筆保證金,並對後者表達謝意。
本地社運人士範國瀚獲李顯揚資助上訴其藐視法庭罪。(範國瀚面簿)
範國瀚推文指李顯揚贊助其2萬元的上訴費用
《聯合早報》報道,範國瀚在法庭下判時曾透過代表律師告訴高庭法官,自己有意願提出上訴,因此希望能夠展期服刑,並獲得法官批准。隨後,範國瀚昨日(21日)在其推特控訴新加坡司法體系上訴的過程要價不菲:
“我的律師們通知我,他們在起訴人賬戶存進了2萬元,作爲對高庭對我藐視法庭罪成判決提出上訴的保證金。如果我輸了,我可能拿不回全部保證金。討公道不便宜!”
但相隔14分鍾後,他又在推特丟出一個重磅消息,將李顯揚拉入戰局:
“幸好總理的弟弟李顯揚主動接觸我,並提議爲我支付該筆保證金。我對他的慷慨表示感激。”
李顯揚聯系律師樓表達贊助的意願
範國瀚告訴《今日報》,李顯揚是向他的代表律師提出協助其支付上訴保證金的建議,且範國瀚無需再償還該筆金額。但範國瀚並未告知《今日報》李顯揚如此慷慨解囊的原因:
“至于他(這麽做)的原因,你最好去問他。”
《今日報》隨後聯絡上李顯揚,詢問是否爲範國瀚支付上訴保證金,後者答複:
“你有什麽理由懷疑呢?”
然而,當《今日報》嘗試進一步詢問上述答案是否可視爲證實他有爲範國瀚支付上訴保證金時,李顯揚卻丟下耐人尋味的答案:
“不,不可以。”
無論如何,範國瀚的代表律師圖萊辛甘(Eugene Thuraisingam)表示,李顯揚是在5月16日聯絡其律師樓。李顯揚告知他們,他“已經”通過銀行轉賬一筆2萬元的款項給該律師樓,以作爲範國瀚上訴的保證金。
圖萊辛甘指出,李顯揚除了彙款以外沒有多說什麽:
“他只告訴我們,他已經在我們的客戶賬號存入2萬元,以作爲範國瀚上訴的保證金。”
李顯揚主動接觸範國瀚的代表律師表示願意贊助後者的上訴保證金。(海峽時報)
範國瀚批評“新加坡司法獨立性不及馬國”被控
去年4月27日,範國瀚在其面簿分享了一則新聞,並加注“馬來西亞法官在處理具有政治含義的案件時,比新加坡法官更獨立”,涉嫌質疑新加坡司法制度的公正和誠信,總檢察署因此以藐視法庭爲由將其控上法庭。
據媒體報道,範國瀚當時所分享的新聞標題爲“《當今大馬》申請司法審核《反假新聞法》”(Malaysiakini mounts constitutional challenge against Anti-Fake News Act)。新聞內容是馬國網媒《當今大馬》認爲馬國國會去年通過的《2018年反假新聞法令》違憲,因此入禀法院挑戰,尋求該法令條文被宣判違憲而無效。
馬國的執政聯盟希盟去年執政後,曾在國會下議院通過廢除《反假新聞法》,然而廢除《反假新聞法》的議案之後在國陣主導的上議院被駁回。馬國首相馬哈迪在上月舉行的2019年新馬領導人非正式峰會的記者會上告訴記者,馬國將會堅守廢除《反假新聞法》的立場,並會再度嘗試叩關。
馬哈迪回應記者時,我國總理李顯龍就站在他身旁。新加坡國會于本月8日正式通過《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 POFMA)。
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國會爲“打假法案”(POFMA)辯護。(GOV.SG)
民主黨副主席陳兩裕聲援亦被控
範國瀚被總檢察署提控後,新加坡民主黨副主席陳兩裕(John Tan Liang Joo)在其面簿貼文聲援前者,並稱總檢察署提控範國瀚,“證實了範國瀚對新加坡司法制度獨立性的指控”。這個貼文讓陳兩裕惹上官非,和範國瀚雙雙被提控藐視法庭。
《海峽時報》報道,高庭在今年4月正式下判,範國瀚與陳兩裕各被判處5千元罰款,或以監禁一周取代。範國瀚和陳兩裕也成爲《司法維護法案》在2016年10月生效後,首兩名被判藐視法庭罪的被告。
範國瀚(左)和陳兩裕(右)成爲《司法維護法案》生效以來首兩名罪成的被告。(海峽時報)
李顯揚去年也曾資助梁實軒反起訴李顯龍
這已經不是李顯揚第一次成爲異議人士的“金主”。去年12月李顯揚就曾捐款資助被李顯龍總理起訴誹謗的本地時評人梁實軒,以支持後者反起訴李顯龍“濫用法庭程序”。
梁實軒當時是因爲在面簿轉發李顯龍涉及馬國1MDB醜聞(一馬案)的不實新聞而被李顯龍以誹謗爲由起訴。高庭在今年3月駁回梁實軒以李顯龍“濫用法庭程序”爲由要求撤銷訴訟的申請,並谕令梁實軒支付李顯龍爲此承擔的訴訟費。
梁實軒被李顯龍起訴誹謗後隨即發起衆籌籌募訴訟費,並宣布李顯揚是“第一個”捐款給他的人。李顯揚當時告訴《今日報》,那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數目”(meaningful sum),但並未進一步說明確切數額。
李顯龍也曾當過梁實軒(圖)的“金主”。(新報)
李光耀身後李家陷入不和
李顯龍和李顯揚兄弟失和的引爆點是李光耀故居的處理方式。李顯揚和姐姐李玮玲曾在面簿發表聯合聲明,宣稱對哥哥李顯龍的作風和領導失去信心。李顯揚和李玮玲也表示,拆除位于歐思禮路的李光耀故居是李光耀的遺願,李顯龍和其妻何晶刻意阻撓是爲了通過保留故居來鞏固李顯龍的政治資本。
李光耀故居的處理方式造成李家失和。(互聯網)
除此以外,李顯揚的兒子李繩武曾在前年7月15日在其面簿分享外國媒體報道李光耀故居糾紛的相關文章。李繩武分享之余也寫下了個人看法,指新加坡政府“好爭訟”(ligitious),法庭制度“溫和”(pliant),並限制外媒的報道尺度。
總檢察署進而在該年8月入禀高庭,對李繩武展開訴訟程序。蟻粉猜到提控罪名是什麽了嗎?
藐視法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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