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敏 報道
在住家刺死丈夫的少婦原本面對的謀殺控狀被減輕至蓄意重傷罪,成功逃過鬼門關,昨天被判坐牢一年。
這起案件去年8月31日發生在武吉班讓信佳路第636B座組屋15樓一個單位,被告張怡雯(26歲)和丈夫楊漢銅(33歲)發生爭執後將他刺死。
被告是公務員,死者生前是一家顧問公司老板。兩人結婚近兩年,育有約兩歲的女兒。女兒目前由被告家人照顧。
案情顯示,被告和女兒事發當晚在主人房,被告不讓死者進房。被告之後到廚房爲女兒准備牛奶,死者跟隨在後,詢問被告爲何鎖門。兩人回到主人房,因爲不想吵醒女兒,便走出主人房談話。
談話時,死者試圖搶過被告的手機,被告大喊,死者接著將被告推倒在地,用雙手掐她脖子。被告推開死者,死者則成功搶過她的手機。被告要求死者將手機歸還被拒絕,于是用膝蓋攻擊死者的下體。
死者從被告後方掐住她脖子,之後將手機扔向廁所方向,並將被告的頭推向廁所鏡子。女兒開始哭泣,死者松手讓被告回房。
死者再次撿起被告的手機,開始糾纏被告,要她提供手機密碼。被告起初拒絕,最後在死者不斷施壓下爲手機解鎖,讓被告閱讀她的短信。
被告抱著女兒到廚房,之後在晾衣處突然大喊:“救命,我的丈夫想殺死我。”死者立即用腳踢開廚房的折疊門,但門打到女兒,導致她跌倒撞傷頭部。死者拿起一把刀,命令她們回到主人房。
他之後繼續檢查被告的手機,並告訴被告她有最後一次招認的機會。被告承認感情出軌,死者聽後大怒,恫言殺死母女兩人後再自殺。被告隨即抱著女兒到廚房拿起一把刀,並嘗試到另一間房撥電求救,死者跟進房間,將房門關上。
死者逼近被告,導致她失控揮刀砍向死者,包括刺穿心髒的致命一刀。被告之後打電話向母親求救,後者立即報案。
驗屍結果顯示,死者身體11處有刀傷,包括心髒、肝髒、橫向結腸系膜等,也有不少淤青和抓痕。醫院報告顯示,被告的脖子、肩膀、膝蓋和手肘處也有淤青。
被告由尤菲雅多律師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此案從簡單的家庭糾紛升級到致命事故,是雙方都無法預料的。“另外,死者持刀和威脅被告,並使用暴力……導致被告用刀”。
法官在下判時形容案件悲慘,希望被告能找到希望與安慰,之後好好撫養女兒。他說:“願假以時日,這些都能成爲過去。”
由于刑期從被告去年9月拘留開始算起,昨天判刑後她已算服完刑期,可以出獄。
死者和被告的家屬昨天都坐在公衆席。死者家屬聽到判刑後,情緒非常激動,被告家屬則匆匆離去,不願受訪。(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