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尚穆根說,在涉及單選區的國會選舉中,選民投選的不僅是候選人,也是投票給他們信任的政黨,這與民選總統候選人不屬于任何政黨的總統選舉不同。
何惜薇 報道
個別少數種族代表在大選或補選中的好表現,不能用來說明不需要確保每隔一段時間能有少數種族當上總統,因爲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認爲,國會大選或補選與民選總統選舉不能相提並論。
一名公衆昨天在新加坡政策研究所舉行的“民選總統制改革論壇”上說,不論是榜鵝東區前議員柏默還是在今年5月武吉巴督區補選中勝出的穆仁理,都沒有因爲他們是少數種族代表而敗下陣來,因此確保有少數種族能定期獲選爲總統的做法是流于形式的。
對此,論壇的主賓尚穆根回應說,在涉及單選區的國會選舉中,選民投選的不僅是候選人,也是投票給他們信任的政黨,這與民選總統候選人不屬于任何政黨的總統選舉不同。
這位義順集選區的領軍部長說:“印度族或馬來族部長率領集選區的現象,是經過一段發展過程才形成的。民衆投票時,仍可被候選人的種族左右。至于種族這個元素能發揮多大影響,這固然是個人判斷(judgment call)問題,但這個元素足以左右選票,也可能造成少數族群候選人長時間無法獲得人民委托。”
尚穆根也在論壇上引述一項新調查數據,說明人們對確保少數種族有機會定期獲選爲總統的看法。民情聯絡組在一項以年滿15歲新加坡公民爲對象的調查中發現,1058名公民中,有六成強烈同意或同意應確保每隔一段時間就有少數種族當上總統。
由大法官梅達順領導的九人憲法委員會建議如果連續五屆選舉,即30年內沒有某個種族代表當選總統,第六屆選舉就只保留給該族群候選人競選,政府已接受這個建議。被詢及是否應把選舉保留給少數種族,來自三大族群的受調查者支持程度不一。
華族受調查者中,只有28%說應該,最大比率的華人(35%)表示無所謂;至于馬來族和印度族,則分別有達41%和40%的人表示支持推出“保留選舉”。
同一個調查也出現一些與一般認知不同的結果。例如:盡管不少人提出要確保少數種族候選人有機會定期獲選爲總統,就應恢複之前的委任制,但64%受調查者選擇透過選舉選出總統,支持委任制度的只有14%,另有兩成受調查者不在乎,2%不確定應怎麽做。
此外,坊間不斷傳出政府調整民選總統制是把矛頭指向2011年的民選總統選舉“亂象”,甚至是個人,但67%受調查者認爲政府檢討該制度是具誠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