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節水經驗
一向備受缺水國家推崇借鑒
本文從四個方面介紹新加坡的
先進節水理念、節水制度及節水措施
希望我國從立法、制度、措施等方面思考改進
以務實有效的措施全面推進國家節水行動
借鑒新加坡強制節水經驗,完善我國水效標識管理措施
1、立法推動並強化違法的處罰力度
新加坡2009年開始推行強制性節水標簽計劃,對違反節水標簽管理的供應商或零售商,新加坡政府水務管理機構可視情予以最高1萬新元罰款,若持續違法則每日罰款最高可達250新元(約1250元人民幣);同時要求供應商和零售商暫停出售或召回不符合規定的産品,並可對違法的供應商或零售商處以最高達12個月的監禁,這些處罰措施可以兼施。
我國目前對水效標識制度的違規懲處措施較爲單一。根據《水效標識管理辦法》,對違反規定生産或銷售應當標注但未標注水效標識産品的,僅處以一次性的1~3萬元罰款,以及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對于生産廠商和産品的後續處理沒有明確規定。
工作措施建議:
一是加快推進《節約用水條例》出台,並明確水效標識制度的有關內容,提高水效標識管理權威性;
二是增加關于産品召回的規定,對未依法標注水效標識的産品實行強制性召回;
三是提高處罰力度,特別是增加未按要求對違規産品召回及整改的罰款條款;
四是明確發改、水利、市場監管等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市場監管,確保水效標識制度得以實施。
2、增加水效標識制度覆蓋的産品類型
新加坡強制性節水標簽計劃實施以來,覆蓋産品越來越廣,目前包括水嘴、坐便器、小便池、洗衣機、淋浴器以及洗碗機等,基本涵蓋了所有家庭常用的用水産品。我國目前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水效標識的産品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目錄》)的産品只有坐便器,另外已經制定了洗衣機、水嘴、淋浴器、淨水機等用水産品的水效等級標准,其中淨水機有望在近期納入《目錄》。
工作措施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將洗衣機、各類水嘴、淋浴器、洗碗機等産品類型列入《目錄》予以發布,不斷擴大水效標識制度的覆蓋範圍,充分發揮更多用水産品的節水潛力。
3、提高用水産品的水效標准
與新加坡同類産品相比,我國産品水效標准明顯偏低。以雙沖坐便器爲例,我國和新加坡同級別節水標簽等級所需達到的節水標准對比如下表所示。
我國和新加坡雙沖坐便器節水標簽等級及節水標准對比:
我國現行坐便器水效標識分爲3級,其中1級爲節水先進值,是行業領跑水平;2級爲節水評價值,是節水産品認證的起點水平;3級爲水效限定值,是耗水産品的市場准入級別。
對比可知,我國雙沖坐便器水效標識中的1級即節水先進值對用水量的要求(全沖≤ 5.0升/次)比新加坡節水標簽中的最低節水水平(全沖≤ 4.5升/次)還要高。隨著強制性節水標簽計劃的推進,新加坡對産品節水等級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目前要求雙沖坐便器全沖水的用水量必須≤ 4升/次。
工作措施建議:加強對我國各類用水産品市場調研,根據最新技術發展應用及新産品升級換代情況,及時修訂水效等級標准,從嚴制定用水産品的水效限定值標准,並在水效標識制度推進中逐漸提高産品准入條件。
4、利用多種手段推廣節水産品
新加坡2006年開始推出自願的節水標簽計劃,但沒有取得預期效果。2009年起開始實施強制性節水標簽計劃,並通過馬桶更換計劃、智能淋浴計劃和用水即時反饋智能科技示範等支持節水産品推動;並同新加坡建設局合作,規定建築物使用節水設備有助于得到綠色建築認證,邁開了節水標簽計劃推廣應用的第一步。此外,新加坡還通過豐富多彩的節水宣傳加強消費者的節水意識,從而促使消費者主動購買節水等級更高的産品。
工作措施建議:完善經濟激勵措施,借鑒節能産品補貼方法,對水效標識産品購買者提供一定的引導補貼。加大與發改、建設、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合作力度,完善綠色建築、循環經濟等標准規範,加大示範推動力度。加大節水宣傳教育,提高公衆節水意識,促使水效標識逐漸成爲消費者選購用水産品的重要參考。要求商場及網店利用顯眼位置加大節水産品宣傳,並能清楚地向顧客解釋水效標識的作用及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