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陳川仁在國會就法案進行二讀時說:“父親的責任不僅是養家糊口,也必須成爲孩子的楷模,塑造他們的價值觀。父親需有意識地扮演積極育兒角色,並從一開始就建立這樣的想法。”
明年1月1日起,迎接新加坡籍新生兒的父親將能夠享有兩周法定有薪陪産假,比目前多一周。
父親應在新生兒出生16周內一次性請兩周有薪陪産假,但可與雇主達成協議,在孩子12個月大內靈活使用這兩周的有薪假。
兒童培育共同儲蓄(修正)法案昨天在國會三讀通過,修正法案旨在支持父親更積極負起的育兒責任。
明年7月1日起,新生兒的父母也能夠共享四周的有薪産假。目前,妻子只能把16周有薪産假中的其中一周轉讓給丈夫申請。陪産假和父母共用産假的薪金由政府承擔。
此外,從明年1月1日起,母親享有的16周有薪産假福利也會擴大至未婚媽媽,給予這些母親更大的支援來養育孩子。
目前,已婚在職母親生育新加坡籍孩子時,可享有16周的有薪産假。她們生育第一和第二胎時,雇主和政府將分別負擔八周的有薪産假。
若生育第三或更多孩子,有薪産假則全由政府負擔。至于未婚媽媽,雇主負擔她們首八周的有薪産假,視雇傭合約條款而定,她們只可另外享有最多四周的有薪産假。
去年345名新生兒來自單親媽媽家庭
去年有345名新生兒來自單親媽媽家庭,前年是375名。
政府于2013年立法規定雇主提供一周陪産假,去年宣布進一步延長有薪陪産假至兩周,其中一周暫不強制實行。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陳川仁在國會就法案進行二讀時說:“父親的責任不僅是養家糊口,也必須成爲孩子的楷模,塑造他們的價值觀。父親需有意識地扮演積極育兒角色,並從一開始就建立這樣的想法。”
他指出,人口及人才署今年4月宣布將立法延長有薪陪産假至兩周,讓雇主有時間做准備。父母共用産假也增加到四周,讓夫妻更靈活地做育兒安排。陪産假和父母共用假的成本由政府承擔。
加上六天的育兒假和另外六天的無薪育嬰假,父親往後能在寶寶誕生的第一年裏,享有高達八周的假期。
父母共用産假自2013年推出,截止今年8月有約4000名父親利用。平均每年,符合資格的父親中只有約5%使用。
考慮向在職父親和雇主了解申請陪産假局限
陳川仁針對議員詢問時指出,去年使用陪産假的父親比率是42%,前年是38%,政府希望鼓勵更多父親使用,並會考慮議員建議,向在職父親和雇主了解申請假期的局限。
接下來,領養嬰孩的夫婦也可獲得更長的育兒假期。母親可享的領養假增加到12周,是現有的三倍。調整明年7月1日生效。
領養孩子的母親可一次性申請12周假期,請假的日期可從提出領養申請的日期開始;或在與雇主達成協議後先請八周,其余靈活安排。領養假須在嬰孩一歲內使用。
獲領養的孩子若在家排行第一或二,雇主將承擔雇員四周有薪領養假,其余八周由政府負責;雇員第三個或更小的孩子,則由政府承擔雇員所有12周的領養假。
過去五年,每年平均有150名女性符合使用領養假條件,但確切這麽做的只有四五十人。
明年1月1日起,領養孩子的未婚女子同樣可享有領養假,領養孩子的未婚男子也可享兩周陪産假。這是爲了更好地支持未婚者照顧孩子的成長需要。
去年,本地有326起領養個案。目前,當局已有一套標准來評估申請者的情況,包括未婚者,以確保他們有能力給孩子健全的家庭環境。領養孩子的申請中少過5%是未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