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疑涉一馬公司洗黑錢案的楊家偉撇清跟馬國富商劉特佐的關系,堅稱不曾爲劉特佐工作,更未收過對方一分錢。前上司說他替劉特佐打工年賺50萬元是“誤會”,純粹是前上司的錯誤“假設”。
瑞意銀行前財富規劃員楊家偉(33歲)昨天在代表律師方應發引導供證時,提呈在瑞意銀行任職時的稅務單,顯示他2013年和2014年的年入分別爲39萬5000元和44萬多元。他說,劉特佐是億萬富豪,若他真的要爲對方工作,絕對不會只多要5萬元年薪。
被告前上司凱文上周供證時爆出,被告2014年中離職後改替劉特佐工作,年賺50萬新元,還乘坐劉特佐的私人飛機出國公幹。
被告否認凱文的“假設”,解釋他離職後曾考慮到瑞士聯合銀行(UBS)工作。UBS給予他的薪金配套包括23萬元底薪和26萬元花紅,共約50萬元。他稱或許跟凱文提過這個數字,但不能告訴對方他有意加入敵對銀行,凱文可能因此誤會了。“我從未收過劉特佐一分錢,他只是我認識的一名客戶。當初因爲劉特佐要設立信托,所以易有志才把劉特佐介紹給我。”
被告2014年離職後曾用手機發一張照片給凱文,照片顯示劉特佐在機艙內辦公,半邊臉被椅子遮擋。凱文認爲被告發送照片目的是要證明與劉特佐的關系。
就此,被告辯稱,劉特佐想要設立信托,易有志安排兩人見面,不過當時劉特佐正要飛往香港,所以易有志叫他跟著去。這是他第一次搭私人飛機非常興奮,于是偷拍了照片傳給凱文。
除此之外,另一控方證人荷西也收過被告傳來的照片。荷西是一家信托和受托公司的關系經理,與被告往來密切,他說被告陪劉特佐等人到美國賭城去觀賽時,拍了賽場照片給他。
當被問及這張照片時,被告再次否認跟劉特佐親近,他稱易有志要跟重要客戶到美國,建議他同去,後來因爲有多余門票,所以他才有機會去觀賽。“我把照片集結在一起是爲了留念,大家卻因此覺得我和劉特佐關系密切,這對我非常不公平。”
被告堅稱,他不想繼續爲人打工,所以最終決定按原定計劃創業成爲私人顧問,沒有過檔到UBS去。
被告涉嫌積極聯絡和教唆證人,以便隱瞞犯罪證據,妨礙司法公正,就四項罪狀受審。
本案下周三續審,控方將繼續盤問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