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雖然不是親生的,可是小美與繼父的關系比她與母親的關系更親近。然而,小美與繼父不僅親近,他們還有不倫的親密關系。他在她成長過程中多次性侵她,次數多得她記不清。
兩人這樣的關系維持了好多年後,小美(化名)因擔心繼父也會性侵兩名同母異父的繼妹,于是向學校輔導員傾訴繼父對她做的不軌行爲。
現年52歲的繼父(建築公司督工)抗辯失敗,被判在2005年至2010年裏性剝削小美七項控狀罪名成立,入獄45個月。
國家法院法官李寶珠下判時譴責繼父說:“他道德敗壞的行爲,給年幼、脆弱的受害人留下永久的烙印。他摧毀了受害人與她母親和繼妹,所擁有的溫馨、親密家庭生活。”
根據國家法院昨天發表的判詞,小美稱繼父在她年僅六歲時就開始與她性交,直到她約11歲發育,因擔心她會懷孕,轉而撫弄她的下體和胸部,以及出示手機裏的色情片給她看。她在念中學期間,繼父下午接她放學時總買她喜歡的食物給她,並有時以華語對她說“等一下弄弄”,意指“等會兒讓我摸你的私處”。
小美(22歲)供證時坦承,她享受這樣的行爲,有時還會主動要求。她稱,這樣的行爲有時在住家的主人房進行,也有在繼父位于馬來西亞柔佛的祖家發生,但因次數太多,她已記不得一些細節。
小美的母親和繼父卻異口同聲指她捏造事實。
小美的母親以辯方證人身份力挺丈夫說,他是負責任的配偶、父親和兒子。她稱,丈夫工作非常忙碌,甚少接小美放學。
法官:
受害者沒有陷害繼父動機
繼父則辯稱,他從早到晚工作,家中也經常有人,怎麽可能有機會性侵小美。他指小美不滿他爲她手機電話費過高而處罰她,所以誣告他。此外,她和一名男生有性行爲,擔心懷孕,于是把責任推給他。
法官認爲,小美沒有陷害繼父的動機。“誠然,她一點利益都沒有,反而失去一家人住在一起時所展現的關愛和溫馨。”
學校輔導員供稱,小美在此事曝光後搬到阿姨的家寄宿,但她情緒和心理上都受重創,一直擔心母親會遺棄她,尤其是在聽說她的臥房可能被租出去後,受到沉重打擊。而且,小美想念繼父、母親和兩名繼妹,爲此變得抑郁,有時在課室裏哭起來。
與此同時,她出現被挑起的性欲,結果上網認識異性,渴望得到他們的愛護。
結果,小美從有禮、活潑,變得具攻擊性、罵髒話,還在腹部自殘。精神科醫生向法官解釋說,小美無法應付也不解自己的行爲,一方面她爲了滿足性欲而自慰,一方面又覺得自己汙穢、惡心,所以自殘來懲罰自己。她接受了兩年的輔導和治療。
另一方面,法官考慮到小美的母親和繼父的證詞有出入,反之小美即使被律師混淆,證詞始終一致。
律師盤問小美時似乎刻意混淆她,並對她作出許多不實指控。法官對此頗有微詞,並認爲這反映繼父沒有悔意,也視這爲加重他刑罰的因素。
繼父不服裁決和刑罰,已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