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遺囑執行人考慮,對遺産擁有者無權使用李光耀口述曆史中心訪談抄本的裁決上訴。
李光耀的遺囑執行人,也是他的女兒李玮玲和幼子李顯揚,昨天淩晨零時30分左右通過律師發文告給媒體說,他們在考慮對高庭前天發表的裁決提出上訴。其中,他們質疑法官對李光耀與政府在1983年立下的訪談協議的解讀是否正確,也有意要求把法官指示刪除的部分法庭文件的內容還原。
李光耀與政府在1983年2月簽署訪談協議,爲他在1981年7月8日至隔年7月5日期間接受口述曆史中心的訪問,設下擁有、使用和保管錄音和抄本的限制。
高庭法官鄭永光裁定,李光耀的遺産擁有者在建國總理去年3月23日去世的五年內擁有抄本的版權,可是這僅爲確保政府遵守訪談協議。
含有政治敏感內容的抄本則繼續由政府保管,但內容在2020年3月23日前都不得曝光和使用,除非已得到李光耀明確的准許。
抄本的版權在2020年3月23日之後歸政府所有。
李光耀在口述曆史中心的訪談中,坦率地對新加坡1965年獨立前的事件發表個人見解,以及記述擔任總理時所經曆的國事,因此內容在政治上極爲敏感。
法官接受政府的理論,即訪談協議不是一般的商業合約,而是受官方機密法令所約束,因爲訪談內容與李光耀擔任總理時所作的觀察有關。而且,只有李光耀有權讓他人讀取或使用抄本,但他沒有意圖讓他的遺産擁有者自由使用或保管抄本。
遺産擁有人認爲
裁決與協議有出入
李光耀遺産擁有人欣然接受抄本的版權屬于遺産的裁決。然而,他們認爲,遺産擁有人擁有抄本的版權只爲了確保政府遵守協議,卻沒有權利使用或複制錄音和抄本的裁決,與協議的上下文、語言和用意相反。
遺産擁有人正斟酌是否就此上訴。
此外,他們也考慮向法庭申請,讓他們針對法官指示刪除部分的宣誓書和其他法庭文件內容的決定提出上訴。訴方在宣誓書和其他法庭文件中提到抄本如何從李光耀的住所去了內閣秘書的手中。法官認爲有關內容只會分散大家對真正問題的注意力,因此指示刪除相關細節。
遺囑執行人也說,他們在等待政府遵從庭令,在兩周內通知他們李光耀曾否給予任何人讀取、提供或使用抄本的明確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