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4日,被告黃炳輝(22歲)在芽籠14巷和16巷之間的後巷,看到朋友涉賭被捕時顯得急躁不已,高呼釋放他,還連同其他人一步步逼向警方,並掀起賭桌,隨後被警方逮捕。
傅麗雲 報道
送貨員稱看到警員粗暴對待非法開賭的18歲朋友後,激動不已,所以向警員高喊和比手勢,還掀起賭桌。
被告黃炳輝(22歲)昨天承認去年7月24日晚上9時45分至10時,在芽籠14巷和16巷之間的後巷,與紀鴻勇(30歲)、何福輝(48歲)和至少兩名身份不明男子,糾衆恐嚇警員罪狀,判坐牢十周。
事發當晚9時左右,芽籠鄰裏警局的五名警員在芽籠後巷,執行掃黃行動時,發現何國良(18歲)在臨時搭起的賭桌開賭,讓路人下注“四五六”,就向前准備逮捕何國良。
當時,有80到100人圍觀。當他們看到何國良被捕時,顯得急躁不已,高呼釋放他,還一步步逼向警方,被告、紀鴻勇和何福輝也在裏頭。
爲了保持安全距離,警方把何國良帶到賭桌後面,但滋事群衆繼續喧鬧,生氣地比劃手勢。
被告走向前,掀起賭桌,紀鴻勇拿起桌子的鐵支架,向警方揮舞。警方不斷後退,最終被背後的一堵牆阻擋,再也無路可退。
一名警員夏茲萬(23歲)擔心他們的安危,當場拔槍。但他的手指不在扳機,而是用激光指向群衆。
見到這一幕,多數人連忙撤退。不料,何福輝竟公然挑釁,叫夏茲萬開槍,夏茲萬當下收了槍。
不久,多名警員抵達現場,協助控制場面和疏散人群,逮捕被告等涉案者。
指被告罔顧法紀
控方促法官嚴懲
控方以被告罔顧法紀,促法官嚴懲,判他坐牢三到四個月。被告和群衆對執法人員的安全構成威脅,導致在場警員須拔槍以保持安全距離。
三名警員被推擠後受了輕傷,雖然傷勢不是由被告、紀鴻勇和何福輝所導致,但這三人的行爲煽動了群衆,使他們傷害警員和阻止他們辦公。
但義務律師促法庭判被告坐牢一個月就已足夠。
律師說,被告因低智商所以豁免服兵役。案發時,他與何國良及一名朋友到芽籠吃晚餐。何國良到後巷遲遲不歸,被告後來聽到嘈雜聲去查看,發現何國良被警員铐上雙手,壓制在地。
律師說,被告把身材瘦小的何國良視爲弟弟。他當時很驚訝,問警員發生何事,警員卻叫他別管。被告變得激動,向警員大喊大叫,比劃手勢,結果手臂動到桌角,賭桌被掀起。
律師指被告沒預謀行事,他是覺得何國良被粗暴對待,爲了朋友,才一時沖動,作出上述舉動。
律師說,本案沒涉及暴力,而被告非私會黨員,沒動用武器導致他人受傷,促法庭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