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46個國家在新加坡出席會議,簽署《新加坡調解公約》。其中包括中國、美國、印度、韓國以及多個東盟國家。另有24個國家的代表出席了簽署儀式和相關會議。
李顯龍總理在活動上致辭時說,公約讓在國際商業糾紛中達到調解協議的各方,在公約簽署國的法庭執行協議條約。這有助推進國際貿易、商務和投資。新加坡也以公約之名爲國花胡姬花命名,象征各國齊聚新加坡展開對話。
《新加坡調解公約》去年12月份由聯合國大會通過,這項公約須至少獲得三個國家簽署及核准才能生效,並且僅適用于商業和解協議。
受新加坡公約約束的簽署國必須執行在有關框架下達成的調解協議。連同國際仲裁協議《紐約公約》和《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在內,三項公約將形成完整的國際爭議解決執行框架。
來源:央視記者 鄧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