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批准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直至另行通知,同時批准了記協申請修訂,使得該臨時禁制令不限制記者的新聞活動。
香港高等法院10月25日批准臨時禁制令,禁止公衆針對香港警員及其家屬作出不合法的惡意起底,包括公開、姓名、職位、相片、社交平台賬戶及住址等個人資料,禁止公衆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並且禁止公衆協助或教唆他人惡意起底。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2019年11月8日上午10時30分。
港媒報道原文截圖
據港媒8日報道,香港律政司申請希望讓強制令繼續有效,香港記協也希望法庭修訂該禁制令以豁免記者受限,案件今天(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了聆訊。法官批准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直至另行通知,並且同時批准了記協申請修訂,使得該臨時禁制令不限制記者的新聞活動。
香港律政司代表律師今日在庭上表示,公衆在網上公布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令他們飽受恐嚇,早前更有人發出信息表示將傷害警員子女。該律師今日表示恐嚇行爲明顯有計劃,威脅警員家庭的安全,使得警員可能需要搬離原有地址或暫住安全屋。
資料圖 圖自港媒
此外,針對法庭今日批准記協申請修訂,使該臨時禁制令不限制記者的新聞活動一事,該律師還表示,法庭允許記協申請豁免新聞工作暫時披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會使得該禁制令有重大漏洞,公衆可能非法二次使用記者所報道的警員資料,來惡意對警員或其家人作出威嚇,該律師認爲此禁制令並不會阻礙記者的正常報道活動。
而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則在庭外表示,申請獲法官接納等于法官確認傳媒有監察的作用。如果在禁制令下,傳媒合法采訪不獲豁免,有些報道在禁制令下可能會變成違法。在獲豁免後,傳媒在處理可能涉及警員及其家人資料的報道,不用擔心受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