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履行巴黎協議的承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新加坡政府准備爲碳用量定價。
國家氣候變化秘書處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政府正在決定實行定價的時間表,以及定價方法。
秘書處發言人說:“各國都在尋求劃算的方法來減少排放量,許多管轄區都已爲碳用量定價。新加坡也在研究這個政策,同時關注國際發展趨勢,這麽做已有一段時間了。”
據了解,當局很快就會公布碳用量定價的細節。
定價主要有兩種方法——征收排碳稅或成立排放交易體系(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征收排碳稅是指向生産、銷售與使用化石燃料者征稅。排放交易體系則由一個中央機構(一般爲政府機構)發放排放准證,再讓市場的供需情況決定准證價格。
新躍大學經濟系高級講師特斯拉博士(Walter Theseira)受訪時指出,排放交易系統的長處是,決策者可預先設定所允許的排放量,這對達到排放目標有直接的幫助。
反觀征收排碳稅,決策者須估計該征收多少稅款,才可把排放量減至理想水平,而這估計未必准確。
排放交易系統適用于大規模排放者,如電力公司與制造商,企業料會讓消費者承擔額外的成本。
排碳稅則適用于企業與消費者,除了向企業征稅,政府也可就煤氣與汽油等與排碳有直接關聯的貨物向消費者征稅。
特斯拉博士說,政府未必只采用一種定價方法,也可能兩種方法一起使用。“向國人征稅是爲了提醒大家必須爲排碳負責。”
在2015年的巴黎協議中,新加坡承諾于2030年前,把溫室氣體排放強度(emissions intensity)減至36%,低于2005年的水平,而在2030年排放量達到高峰後,不再讓排放量增加。
排放強度是指每單位國內生産總值(GDP)所含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降低,意味著能源更有效地使用。
不過,就算排放強度維持不變,只要經濟有所增長,排放量也會隨之提高,這也是爲什麽新加坡承諾于2030年後不再讓排放量增加的原因。
政府早在2010年就已提及爲碳用量定價的可能。
李顯龍總理當年在新加坡國際能源周上致詞時透露,政府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時,已爲碳用量制定了影子價格(shadow price),以估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成本與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