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丹旭 報道
組屋雖舊,價格卻不菲,房地産分析師提醒,購買“高齡”組屋時,應慎重考慮貸款、組屋狀況等問題,也不該把舊組屋獲選重建視爲理所當然。
ERA産業主要執行員林東榮說,當組屋的剩余屋契越來越短,買家在貸款和動用公積金存款買房時,都會面對限制。
例如,建屋局不會爲剩余屋契不足20年的轉售組屋提供房屋貸款;如果剩余屋契不足30年,買家也不能動用公積金。
林東榮說:“這意味現在買了舊組屋的人,過些年想要出售時,潛在買家會面對融資問題,這會影響組屋未來的轉售價值,而且到時候剩余屋契更短,價值也更低。”
國際地産顧問公司總裁邱瑞榮指出,舊組屋設施老舊,也更容易發生漏水等問題,這些都是買家購買前應慎重考慮的。
針對一些人認爲舊組屋最終會獲選加入選擇性整體重建計劃(簡稱SERS),林東榮說:“這項計劃從名稱上看,就是有選擇的,政府可以不要重建一些組屋,在99年屋契到期後收回單位。”
邱瑞榮也說:“屋契滿後,建屋局可收回組屋,或是讓屋主繼續居住,但要求屋主支付購買新屋契的費用。雖然組屋尚未出現這樣的情況,但工業房地産已有這類先例。”
並非每座舊組屋
都有機會獲選重建
政府在1995年推出SERS,至今已在80個地點推展這項計劃。建屋局發言人受詢時強調,並非每座舊組屋在到達一定屋齡後,都有SERS的機會。
發言人說,SERS計劃具備高度選擇性,獲選組屋所在地段必須有很好的重新發展潛力;此外,也得看是否有興建替代組屋的空間,以及政府的財務情況。“雖然組屋區的年齡是一個考量因素,但並非主要考量。”
發言人也提醒,同所有租賃地契(leasehold)房地産一樣,組屋屋契滿後,就得歸還給建屋局,建屋局則必須把土地歸還給國家。
“因此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所剩屋契較短的房地産,價值應該較低。爲屋契少過60年的舊組屋申請建屋局住房貸款,或使用公積金購買這類組屋時,也面對限制。買家應該把這些考慮在內,在購買組屋時保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