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過去三個月展開的試驗,已鼓勵更多人騎腳踏車和其他個人代步工具往返地鐵站搭車,估計每天繁忙時段平均有多達2000名乘客攜帶折疊式腳踏車和其他個人代步工具上地鐵。
陸交局從去年12月起,與地鐵和巴士經營者展開爲期六個月的試驗,允許人們全天攜帶折疊式腳踏車和其他個人代步工具上地鐵和巴士,以鼓勵更多人使用公共交通。
之前,折疊式腳踏車只限于非繁忙時段,即平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以及晚上8時之後才可帶上車,其他代步工具如電動滑板車等則不獲准帶上地鐵和巴士。
陸交局受詢時透露,根據當局繁忙時段在一些地鐵站的觀察,每個地鐵站每天平均有約15至20名乘客攜帶折疊式腳踏車和其他個人代步工具上車。
發言人說:“這是個積極的迹象,顯示有關試驗已允許更多乘客使用個人代步工具,解決每天往來地鐵站的‘第一及最後一英裏路程’(first and last mile commute)。”
陸交局說,大部分乘客使用電動滑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到地鐵站,而使用率較高的是裕廊東、碧山和實龍崗等地鐵轉換站。
至于巴士,則不常有人攜帶個人代步器材上車。“巴士主要方便人們搭車到交通節點,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比較可能使用他們的器材,而不是搭巴士,尤其是較短的路程。”
多數代步器材使用者會爲其他乘客著想
陸交局也指出,攜帶個人代步器材上車的乘客,大多有爲他人著想,並遵守當局設下的條規和准則。
這包括在任何時候都須確保個人代步器材保持在折疊狀態,折起後的長度須符合當局規定的尺寸。
電動的個人代步工具也必須關機才能帶上地鐵和巴士。若車輪肮髒或濕了,應該蓋起來。如果地鐵或巴士過于擁擠,乘客應等下一趟車。
此外,在地鐵/輕軌站及巴士轉換站/終站範圍內,也不應該騎行。使用者也應確保器材不會阻礙車門和走道,最好是從列車第一個或最後一個車廂上車。
陸交局表示將繼續觀察情況,並會在六個月試驗結束後評估是否要繼續這項計劃。
在本地工作的菲律賓人菲爾(38歲,設計經理)每周會有至少三天,從義順住家騎腳踏車到市區工作,有時他也騎電動滑板車到義順地鐵站搭車。
他說:“自從條例放寬後,使用個人代步器材方便許多,無需顧慮時段,我一般會盡量在有輪椅停放處的車廂上車,那裏比較寬敞,不會撞到其他人。”
住在湯申的李光明(73歲,退休者)有時會騎腳踏車到宏茂橋地鐵站搭車。他說:“我一般會避開繁忙時段,以免腳踏車妨礙到其他人。”
大巴窯居民張曉敏(35歲,教育工作者)說:“我較常在非繁忙時段或周末時碰過有人帶個人代步器材上地鐵,我不建議他們在繁忙時段這麽做,因爲列車已經很擁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