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麗雲 報道
無業男子與兩名朋友搭巴士,其中一人不付車資,被巴士車長提醒,竟引起男子和另一友人的不悅,對車長不斷高聲辱罵,嚇得車長用手遮頭。
被告傑弗裏(40歲)還不罷休,猛力抓車長的衣領,讓對方害怕不已。一名洋乘客好心勸導三人冷靜,也遭拳打腳踢。
被告昨天承認六項罪狀,包括傷人、惡作劇、行爲失檢、恐嚇和侮辱巴士車長,向車長使用暴力,被判坐牢14周。
案情顯示,去年6月11日晚上11時35分,被告的朋友伊克巴爾上巴士後卻不付車資,被車長康偉雄叫住。
一起上車的被告和另一友人很不高興,開始喧鬧並辱罵車長,嚇得車長用手遮頭。被告繼續辱罵他,還對他比手勢,最後抓起他的衣領。
這時一名上車的洋乘客沃德(38歲)挺身而出,要被告等三人冷靜,怎知卻被三人圍毆,臉和頭遭拳打腳踢約兩分鍾。
前年11月被告用釣魚杆傷人
警方後來抵達現場,看到被告和同黨在蒙巴登路的巴士站,不停辱罵沃德,就警告被告必須冷靜。可是,被告不理會,繼續大喊大叫。
沃德後來送院治療,他的左眼瘀傷、右手挫傷、嘴唇擦傷。
另外,前年11月22日晚上7時30分,被告與伊克巴爾在東海岸公園的廁所,向四人高喊,說他們過于吵鬧,要他們安靜,還挑釁對方打架。
四人不加理會,離開現場。不料,被告和伊克巴爾不肯罷休,追了上去。其中一人納卡拉詹因爲手提重物跑不動,給被告逮住,手腕遭被告用釣魚杆的鐵柄打傷。
幸好納卡拉詹抓住鐵柄,逃走時才把鐵柄扔掉。他的左手指紅腫。控方指被告有傷人和攜帶危險武器的案底,促法庭判他坐牢至少四個月。
控方指車長只是要求被告的朋友付車資,被告卻向他動粗;受害者沃德要緩解當時的氣氛,要三人冷靜,竟被打了兩分鍾,而且是脆弱的頭和臉部遭襲。
控方也說,這起源自公共交通糾紛的襲擊事件,是在公共場所發生,所以理當嚴懲被告。
控方指車長只是要求被告的朋友付車資,被告卻向他動粗;受害者沃德要緩解當時的氣氛,要三人冷靜,竟被打了兩分鍾,而且是脆弱的頭和臉部遭襲。控方指被告有傷人和攜帶危險武器的案底,促法庭判他坐牢至少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