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8只狗被發現遺棄在全島各地,農糧局介入調查後,把被告提控上庭。國家法院法官劉偉彬下判前表示,希望本案會讓新加坡社會思考動物福利的課題,使我國成爲更優雅和富同情心的社會。
傅麗雲 報道
首名被控抵觸動物和飛禽法令中“遺棄動物”條文的人,因遺棄多達18只狗,昨天被嚴懲,判坐牢六個星期。
違反農糧局條例
被罰6萬5700元
寵物店主劉昌傑(43歲)也因違反農糧獸醫局管制條例、沒善加照顧狗兒等罪狀,共罰款6萬5700元。如果無法繳付罰款,他須坐牢六個月又六個星期代替。
法官同意控方有關嚴懲被告的陳詞,並批准被告在下月21日服刑。
今年3月,18只狗被發現遺棄在全島各地,農糧局介入調查後,把被告提控上庭。
除了18項遺棄狗的罪狀,被告還面對28項無執照養狗、兩項沒采取保護狗的措施,及時診斷出它們受傷或感染病菌,以及一項未獲農糧局許可,在非農地畜養30只狗的控狀,總共49項。
國家法院法官劉偉彬下判前表示,希望本案會讓新加坡社會思考動物福利的課題,使我國成爲更優雅和富同情心的社會。
他說,一個社會有多文明,可從人民如何對待動物看出。他接受控方有關嚴懲被告的陳詞,指被告並非普通狗主,而是經營寵物狗生意多年的專業人士,更應當以動物的福利著想。本案涉及多只遺棄的狗,這是可加重刑罰同時讓人擔心的因素。
控方指被告經營寵物生意,刑罰應更重以嚇阻同行作出違反動物福利的罪行,也讓狗主知道他們須承擔不負責任的行爲。
被告棄狗罪行
網民上載社媒
被告遺棄狗的罪行被網民上載到社交媒體,才阻止他爲所欲爲,並引起數個關愛動物組織的注意,最終讓那些狗得到安置和治療。
被告也疏于照顧兩只狗,導致它們受傷和感染病菌,有嚴重的皮膚疾病;一只下颚脫落,另一只眼角膜受損。
法官表示不忍心看那兩只狗的照片,“人們會懷疑,人類怎麽可以這樣對待動物?”
被告求情時說,他遺棄狗是爲了讓好心人收養它們,但控方駁斥其說法,指他大可以聯絡農糧局或防止虐待動物協會。
根據案情,2001年,被告在義順開寵物店Marine and Pet Image,後來在寵物店毗鄰開設寵物修飾店Prestige Grooming Academy。
2009年,他到林厝港開始經營繁殖狗兒的生意,收留了不少流浪狗。六年後,他停止繁殖狗生意,把25只狗轉到春田路的修飾店。
根據條例,修飾店最多只能擁有三只狗,被告卻有30只。
今年3月,市區重建局人員到春田路視察,提醒被告在非農地不能養這麽多狗。被告擔心修飾店的准證遭吊銷,分兩天開車把18只狗遺棄在義順、淡濱尼、盛港和柏提路等。(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