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品茶、賞櫻、喝清酒、吃壽司,日本體驗文化一條龍。
排在首位的便是登富士山。
不過,這個日本的象征,居然有一部分是私有地,並不是全歸櫻花政府所有。
最初,富士山海拔3360米以上的部分歸一個叫德川家康的人所有。這哥們兒在日本狠人之中能排前三,是日本戰國時代的“三雄”之一,也是戰國時代最後的贏家,以巨能忍著稱。
山怕出名豬怕壯,隨著觀光富士山的人越來越多,這裏成爲了一塊必爭之地。
明治維新後,富士山的所有權被國有化,櫻花政府終于得到了全國他們最想得到的土地。
盡管二戰後,政府把原來私有化的土地歸還于民,但卻舔著大臉一直把著富士山不放,臉不臉的不重要,真是掙錢啊。
盡管政府敗訴,但舔著更大的臉又占了30年,直到2004年,山頂部分才正式歸還淺間神社。
其實山頂部分被白雪覆蓋,沒法開發房地産。但是卻幾乎是日本最掙錢的土地之一。
日本政府需要每年向淺間神社支付巨額租金,租用富士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