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認爲高庭的裁決對其他案件,特別是對董事涉及貪汙案件可能有深遠影響。因此我們必須考慮要采取什麽樣的應對步驟,我也征詢了總檢察署的意見。
高等法院雖已在星期五對城市豐收教會牧師康希和五名副手的失信案上訴做出裁決,但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表示事情不會就此了結,總檢察署正在考慮能否采取進一步行動,一旦有了決定,就會在下星期對外公布。
尚穆根昨天出席“和平玫瑰”(Roses of Peace)所主辦的青年論壇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總檢察署強烈認爲康希應該被判比原來八年更高的刑期,其他幾個人也應該面對更高徒刑,因此提出上訴。總檢察署曾告訴政府上訴的理由,以及他們爲何認爲原來的刑期太輕。政府同意他們的看法,認爲刑期確實太輕。
不過,高庭對上訴案做出裁決時,以這些教會前領導人並不是專業代理人爲由,把他們所面對的控狀從刑事法典第409節條文的“嚴重失信罪”改爲第406節條文的“一般失信”,因此減輕了他們的刑罰。
尚穆根認爲這對其他案件,特別是對董事涉及貪汙的案件可能有深遠影響。他說:“從政府的角度看,這樣的司法論述對日後的其他案件,包括我們對貪汙案件持零容忍姿態等,將有深遠影響,因此我們必須考慮要采取什麽樣的應對步驟,我也征詢了總檢察署的意見。”他強調政府絕不能對董事受賄或從事其他不法行爲放松立場,一定要和過去那樣嚴厲對待。
高庭星期五做出判決後,原本被判八年監禁的康希(52歲)改爲入獄三年半;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56歲)的刑期從六年減至三年四個月;二把手陳一平(44歲)的刑期從五年半減到三年兩個月;傳教計劃執行員黃玉音(40歲)的刑期從五年變成兩年半;時任管委會成員的林嶺恒(49歲)的刑期從三年變成一年半,而前財務經理陳紹雲(41歲)的徒刑則從21個月減爲七個月。
尚穆根指出,高庭顯然不同意總檢察署認爲應該加重刑罰的看法,但是如果把國家法院法官和高庭三司的判決放在一起,就能看到有兩名法官認爲康希至少得面對8年或以上徒刑,另外兩名法官認爲應該減刑。
尚穆根說,他明白不同人對高庭的判決可能持不同看法。他認爲大家可以討論判決,甚至可以批評判決,每個人都有權那樣做,但他提醒大家不能辱罵法官或因此便斷定法官有不正當動機。
他說:“法官是根據擺在他們面前的案情和證據下判,他們也會列明做出判決的原因。如果我們不同意,我們可以采取進一步行動,必要的話,我們還可以通過國會修改相關法律。”
尚穆根也說,他留意到高庭對控方處理案件的看法,並表示他已要求新的總檢察長和副總檢察長們研究此事。他指出,這需要時間,但我們有好的人才,應該可以把事情處理好。
高庭曾在判詞中說,控方雖在控狀中影射教會領導人的做法導致第三方得利,在庭上卻沒有把重點放在這個問題上。另外,控方雖嘗試說明康希的妻子何耀珊如何從事件中獲利,但上訴的書面陳詞中卻沒有提到這一點。
約180名青年參加了“和平玫瑰”論壇。問及青年能從日前涉及宗教領袖的一些事件領悟到什麽時,尚穆根回應時強調,社會是有法治的,沒有罪犯能逃過法律的制裁。
他說,公衆應對法治有信心。“如果事實證明了罪行,不論你是誰,(有關當局)還是會對你采取行動,而懲罰將由獨立的司法機構裁定。”
“不論是民衆或我,我們都無權指使司法機構我們想要看到什麽樣的結果……如果對結果不滿,我們再決定下一步。這也是我們爲何有民衆票選出的國會,去決定應有哪些法律,或哪些法律需要修正。”
康希出席崇拜聚會 多次向教友道歉
城市豐收創會牧師康希昨天出席該教會崇拜聚會,在台上發表演講時,多次向教友道歉,
這是康希自周五的城市豐收上訴案獲判減刑後,出席的首個崇拜活動。他的妻子何耀珊也現身活動。
康希兩度上台發表演講,除了感謝信徒一路來的支持外,也五次向信徒道歉,過程中一度哽咽。
他在第一次的演講中平靜地提到,過去七年對他們來說是個艱難時期,並表示對于自己所造成的一切傷害、失望與磨難感到很抱歉。
他說:“我真的真的希望我從前和現在是個更好和更聰明的領導者。牧師深感抱歉,並誠心懇求你們的原諒,請原諒我。”
崇拜活動來到尾聲時,他再次上台演講並提到這是和各教友最後一次的講話。他指出,何耀珊和新的教堂董事會成員等人已實施良好的企業管治,“以確保過去所發生的絕不會在將來重演,而我們也絕不能再讓它發生”。
原本坐牢八年的康希改判三年半監禁,他將于兩周後入獄。
此外,教會的一名執行牧師也針對判決向教友發言,他表示“我們都對這個決定感到難過”,並希望教友能在涉案的六人及其家人渡過這艱難時期時,繼續給予他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