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男經理離開標新局後,與當時還在該局擔任財務經理的女友裏應外合,共謀提呈虛假申請,騙取該局至少5萬元津貼,以及企圖欺騙14萬5000元。
蘇華祥(30歲)2015年辭去標新局經理一職,在同年8月至10月期間與仍在該局當財務經理的女友余淑慧(30歲)共謀,假借中小型企業獨資經營者的名義,以購買零售電腦管理系統爲由,向標新局申請創新與能力贈券(Innovation and Capability Voucher)。
蘇華祥和余淑慧前天在法庭分別承認21項和20項共謀欺騙及企圖欺騙的罪名,同意剩余180項和176項同類和共謀僞造文件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法官把案件展期至6月6日判刑。
男被告曾負責
創新與能力贈券計劃
調查顯示,蘇華祥受雇于標新局期間,負責創新與能力贈券計劃,也是設計工序的成員之一,工作包括評估中小型企業的申請、索款以及協助內部審計同事調查疑似虛假的申請。
蘇華祥辭職後與余淑慧共謀欺騙標新局。他去鄰裏組屋區物色他可以冒名的中小型生意,尤其是較可能用得上零售電腦管理系統的迷你超市。
在他相中某家獨資經營的商店後,他把這些名字交給余淑慧,由她查看它們是否曾申請創新與能力贈券,以及標新局是否有它們的財路轉賬記錄。
過後,蘇華祥通過標新局網站申請創新與能力贈券時,提交僞造零售電腦管理系統的報價單。在該局批准申請後,他提交僞造發票和收據,要求標新局發放價值5000元的創新與能力贈券。若當局要求他出示零售電腦管理系統的照片爲證,他就在這類系統的照片上動手腳,修改照片的背景,以免該局對不同的申請卻提交同一張照片感到懷疑。
此外,他在接收標新局發款的財路轉賬表格上動手腳,然後直接提交該局或交給余淑慧,後者幫助蘇華祥批准10份虛假津貼申請的財路發款。
除了上述10份虛假申請獲得余淑慧協助,蘇華祥同年7月22日曾獨自騙取5000元津貼,因此他總共騙得5萬5000元,包括與余淑慧共謀騙取的5萬元。
蘇華祥和余淑慧共謀以10份申請騙取5萬元,另共謀提出29份虛假申請企圖欺騙標新局,但在該局記錄財路轉賬資料之前,蘇華祥指示余淑慧取走僞造的財路表格等文件,所以該局雖批准了申請,但沒發放款項。(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