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況報道
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不久前發博文,提醒買家在購買剩余屋契偏短的舊組屋時應該謹慎,特別是那些付高價的買家。
高齡組屋魅力何在,爲何吸引年輕買家?剩余屋契越來越短,高齡組屋將何去何從?政府是否應該接手,
爲高齡組屋“續命”?居民會不會擔憂組屋“壽終正寢”,最後一文不值?
從事設計工作的余勁陶(28歲)和丈夫馬泰(Matthijs Rikken,32歲)去年買下馬林百列一個四房式組屋單位,轉售價約46萬元,該單位屋齡40年。
雖是高齡組屋,但兩人不擔心它貶值。余勁陶說:“我們更注重生活環境。如果有朝一日要轉賣,能賺錢當然是好事,但那不是重點,重要的是我們和未來的孩子在這裏生活的經曆,以及它給我們留下的回憶。”
綠意盎然的居住環境、組屋之間寬敞的間距、靠近東海岸公園和市中心的位置,都是兩人選中這個單位的原因。
馬泰也說:“舊組屋的一個好處是廚房特別大,我們兩人都喜歡烹饪,這非常符合我們的要求。”
夫妻倆重新設計組屋,讓原本老舊的單位煥然一新,三個臥房只保留一個,其余打造成開放式客廳和工作室。敲牆等裝修工作必須先向當局申請,當馬泰告訴建屋發展局人員自己的計劃時,對方問道:“你知不知道這樣一敲,以後房子就很難賣出去?”
這個問題著實讓馬泰大吃一驚。他說:“買下這個單位是爲了讓自己住,可不是爲了轉賣……一些人可能出于投資考量而買新組屋,希望轉售時價格上漲,但這不是我們的考量。”
以60萬1000元買中峇魯三房式單位
像余勁陶和馬泰這樣買高齡組屋的年輕夫婦並不少見。三年前,張詩理(37歲)和陳韻欣(36歲)賣掉西海岸的三房式組屋,以60萬1000元買下中峇魯一個三房式組屋單位。
雖然屋契只剩54年,夫婦倆都非常滿意這裏的居住環境。從事婚紗攝影的張詩理在家中經營攝影室,陳韻欣則是專業化妝師。由于組屋地點適中,方便兩人接見顧客,省下租辦公空間的開銷。
房子的屋契雖從1973年算起,但陳韻欣估計房子建于上世紀50年代,因此隔音不是很理想,他們在裝修時也發現牆壁和天花板不太堅實。
盡管如此,陳韻欣說:“這個房子跟一般組屋不同,擡頭只有藍天,看不到高樓大廈。我們住在一樓,後面還有個私人小花園,可以晾衣服、種盆栽等。”
雖然很多人並非抱著組屋會獲選重建的想法進場買舊組屋,更多的是考慮地點、面積、環境等因素,然而數十年後,組屋若沒有獲選加入選擇性整體重建計劃(簡稱SERS),屋主可能面對屋契歸零、土地必須歸還給國家的窘境。對于剛買下舊組屋的年輕夫婦,組屋甚至會在他們步入老齡前就“壽終正寢”。
新躍社科大學經濟系高級講師特斯拉博士(Walter Theseira)受訪時指出,很多國家的房屋屬于永久地契,讓城市發展遇到阻礙,甚至面對“市區老化”(Urban Decay)問題,新加坡卻恰恰相反。
他相信,隨著越來越多組屋步入老齡,我國應設法制定一套妥善公平的方法,協助屋主面對屋契歸零問題。
截至去年底,本地屋齡滿40年的組屋約有7萬個單位,屋齡在30年至40年的有28萬個。受訪學者和分析師認爲,解決老齡組屋問題的一個方案是由住戶填補差價,購買新的屋契。
新加坡國立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蔡明發指出,99年屋契期滿之後,如果住戶得繼續居住,政府可賣新的屋契給住戶,但不一定要99年。
2008年以來,土地管理局共批准了七個住宅發展項目的屋契更新申請,這些項目都獲得填補至99年,且都是私宅。
房地産顧問公司萊坊董事經理陳智群博士認爲,政府沒有義務讓屋主延長屋契,如果提供這個選擇,屋主應該得根據市價償還延長的屋契。“當然政府必須衡量是否要讓屋主這麽做,還是要收回土地作其他用途。”
即使政府讓屋主延長屋契,也可能遇到一些人負擔不起填補屋契所需的差價。對此,萊坊估價部董事方寶順說,根據以往經驗,政府應該會爲屋契期滿、但經濟條件不佳的屋主提供援助。
或給政府和屋主帶來財務壓力
但他提醒:“建築隨時間流逝會需要更多維修。若允許延長屋契,組屋的維修費長遠來看會不斷增加,這是當局要衡量的。”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慶文也認同,填補屋契是一個可行方案,但只有在政府願意不斷翻新舊組屋的情況下才行得通,這會給政府和屋主帶來財務壓力。
除了填補屋契,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政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余國安指出,另一個做法是在屋契期滿後繼續讓屋主留住,不過每年須繳交一筆土地租金,這樣的做法在本地也有,不過是屬于工業地段,而香港也有類似做法。
據了解,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當局提出1997年7月1日至2047年6月30日內租約期滿的土地,只須繳付市場租值3%的年租,就可繼續租用。1997年後的新批地契一般爲50年,期滿後同樣能以繳付年租的方式延長。
SERS配套或需調整
一些國人把推行20多年的選擇性整體重建計劃,視爲舊組屋理所當然的出路。不過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指出,該計劃具備高度選擇性,而多年來只有4%組屋獲選加入計劃。
政府多次表明,選擇性整體重建計劃(SERS)只適用于有重新發展、優化土地利用潛力的地段,推行計劃也得看政府的財政狀況而定。當越來越多組屋有SERS的“需求”,而該計劃繼續保持高度“選擇性”,勢必帶來公平問題,有學者甚至認爲,政府應考慮調整該配套的好處。
余國安說:“SERS不能也不應選擇性地爲一些組屋屋主送去有高度吸引力的配套,如果這樣繼續下去,就會演變成用納稅人的錢,讓一小部分人受惠的情況。SERS配套必須是所有利益相關者都認爲公正、公平的。”
蔡明發也認同,目前的SERS配套“太慷慨”,因此給一些國人帶來“不切實際的預期”。“從長遠看,SERS只會影響到整個住屋計劃的一小部分人。絕大多數無法受惠的人,無疑會向政府表達不滿,但這是否會造成政治壓力,政府又如何應對,還得拭目以待。”
陳慶文認爲,在面對老齡化挑戰的新加坡,政府財政開支將面對更大壓力,今後獲選加入SERS的舊組屋可能會越來越少,而計劃的公平性也將面對更大爭議。
他說:“獲選的屋主不僅有機會搬去新組屋,還能得到可觀賠償。考慮到公平性和它所帶來的馬票效應,我不排除SERS未來被取消的可能性。”
組屋是資産論述或需檢討
99年租賃地契(leasehold),意味著組屋並非國人可永遠持有的資産。受訪學者和分析師認爲,這不影響擁屋所帶來的歸屬感,不過組屋是資産的論述或需重新檢討。
推出超過50年的“居者有其屋”計劃是新加坡公共住屋的一項標志性政策,也是我國重要的社會支柱,讓國人在國家擁有一份有形的“股份”。
盡管組屋屋契爲99年,但畢竟是很多國人擁有的首個房地産,陳智群因此認爲,這有助于加強人們對國家的歸屬感。“如果我有個安全的地方能稱之爲家,我會記住是建屋局讓我實現這個夢想,從而加強我對國家的歸屬感。”
學者:組屋作爲資産的概念
與地契形式存在矛盾
特斯拉博士也認同擁屋帶來歸屬感的論述並不過時,政府會繼續確保這是我們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他指出,新加坡人應該認清組屋不能儲值,也不是一件可以一直代代相傳的資産,而難處就在于如何改變這個觀念。
由于組屋非永久地契,蔡明發指出,它作爲資産的概念,與它的地契形式其實存在矛盾。
他說,自建屋局從1964年開始出售組屋以來,組屋價值逐年攀升,導致人們把買組屋視爲“包賺投資”。“政府也一直積極鼓勵國人買組屋,作爲一項爲退休提供財務保障的投資,組屋作爲住家的概念卻慢慢淡化。”
本地公共住屋有別于其他國家,並非福利制度下爲弱勢群體提供的房屋。盡管如此,陳智群指出,國人不應以投資心態看待組屋。
“多數組屋是建屋局爲事業剛起步、正要成家的人所提供的,讓他們在享有津貼的情況下購屋。組屋滿足了人們的基本住屋需求,但不是用來投資賺錢的‘資産’。”
組屋未來能否爲退休提供保障的問題,對購買舊組屋的年輕夫婦余勁陶和馬泰來說還太遙遠,但兩人都認同成爲屋主讓他們有了一份穩定感。
曾在荷蘭旅居多年的余勁陶說:“我的新加坡人身份認同,不僅是因爲我在這裏有一個屋子,而是因爲我從小在這裏長大,在成長過程中我所接觸的文化,以及我的父母、國家給我灌輸的價值觀……當然擁屋會讓我願意在一個地方久留,確實讓我有更大的歸屬感。”
老居民:新屋哪有舊屋好
舊組屋區老居民多數並不擔憂組屋的剩余屋契越來越短,也未必期待組屋獲選重建。
陳玉海(84歲,退休者)在上世紀70年代搬到馬林彎的三房式組屋,如今屋契只剩57年。
政府三年前宣布興建地鐵東海岸線,新的馬林台站距離馬林彎組屋區不到500米。消息公布後不久,就有房地産經紀代表買家找上陳玉海,希望以50萬元買下他的三房式單位。
“我當然不要賣。這麽多年都住慣了,從來沒想過要搬,而且我家在15樓,看得到東海岸公園、大海,這麽好的地點去哪裏找?”
隨著新地鐵的建造如火如荼地進行,很多街坊都在猜測,政府會在新地鐵站竣工後拆掉這批舊組屋重新發展,但陳玉海卻不期望獲選重建,也沒想過要換一個更新的組屋。
他說:“剩下屋契不長也沒什麽,我的五個女兒和一個兒子都有自己的屋子,我不用把組屋留給他們。”
汪女士(67歲,銷售員)在2008年花了17萬7000元,買下美嶺街一帶的三房式舊組屋。
如今屋契僅剩47年,但她不感到擔憂。“反正兒子在國外,自己一個人住哪裏都沒關系,這裏附近也有超市、濕巴刹等設施,非常方便。”
林愛娣(66歲,清潔工)居住的三房式單位超過40年屋齡。她說:“舊有舊的好處,面積大,住著舒服,而且舊組屋區有巴刹,交通也方便,要我搬去新屋子我還不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