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況報道
國慶群衆大會下星期天(18日)舉行,李顯龍總理按例將發表演講,宣布國家發展大方向。
近期備受社會關注的上調退休及重新雇傭年齡、扶持高齡就業、
鼓勵結婚生育以及因應氣候變化對策等課題,預料將有相關宣布;
坊間關心熱議的來屆大選,到時會否有迹可循,也是各界聚焦之一。
“實況報道”特爲讀者采編四個熱門課題,分享專家學者的關注點和期待。
上調退休及重雇年齡
■退休及重雇
今年3月,人力部長楊莉明宣布勞資政夥伴取得共識,將上調62歲的法定退休年齡和67歲的重新雇傭年齡。
配合五一勞動節發表獻詞,全國職工總會秘書長黃志明表示,職總期望退休年齡和重新雇傭年齡上限可分別上調至65歲和70歲;新加坡全國雇主聯合會主席葉進國則促雇主調整雇傭做法和工作方式,讓年長員工能留在職場繼續工作。
6月,楊莉明在面簿上留言,指勞資政協作夥伴就如何上調退休年齡和重新雇傭年齡上限達成共識,並將在9月之前宣布更多詳情。有鑒于此,在8月18日的國慶群衆大會上做出相關宣布,已呼之欲出。
新加坡國立大學政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余國安說,人口和勞動隊伍迅速老齡化,意味此時不得不做好准備。一方面,年長員工有能力繼續就業,他們希望能“老有所爲”。
“另一方面,人口迅速老齡化意味著勞動隊伍會縮小,難以滿足企業需求,而社會也關注老年人撫養比例上升的問題。”
目前,65歲公民和年齡介于20歲至64歲適齡工作者的比例爲1對4.2;2008年的比例則是1對6.7,而到了2030年,這比例預計會進一步下降到1對2.4。
在許多國家,退休年齡指的是員工須停止工作的年齡,以符合領取國家退休金的條件。余國安說,新加坡的法定退休年齡“允許軟著陸”,讓年長員工能選擇在年屆退休年齡後繼續工作,也借此規定雇主不能在雇員達到退休年齡前,純粹以年紀大爲理由,把他們辭退。
目前62歲的退休年齡也是雇主應爲員工提供重新雇傭選項的時候。
余國安說:“不少人把政府決定提高法定退休年齡,誤解爲政府強迫員工繼續工作。他們或許是被法令的名稱誤導了。”
因此,他和政策研究所副研究員黃銳洲建議,把退休年齡(Retirement Age)改爲Structured Re-Employment Age(簡稱SRA),也就是“有序重新雇傭年齡”,反映重新雇傭年齡是按照人力部的指導原則而調整的。
至于原來的重新雇傭年齡(Re-employment Age),兩人建議把它改稱Optional ReEmployment Age(簡稱ORA),也就是“選擇性重新雇傭年齡”。
讓退休年齡與預期健康壽命挂鈎
這兩位研究員也重申,應讓退休年齡與預期健康壽命(health-adjusted life expectancy)挂鈎。例如,2029年的重新雇傭年齡可以是2019年的預期健康壽命。
衛生部數據顯示,1990年至2017年,國人出生時的預期壽命(life expectancy)達84.8歲,預期健康壽命(health-adjusted life expectancy)則是74.2歲。
雇主已做好心理准備
雇主方面,新加坡中小企業商會會長王騰憶說,上調退休年齡與重新雇傭年齡已醞釀了一段日子,雇主都已做好心理准備,但關鍵是政府在上調前,推出援助措施。
據他觀察,年長員工的健康和記性更差,他們一旦生病,也需要更長的康複時間。
“這會影響生産力。我們希望政府會爲企業制定相關援助措施,也覺得應在三五年後這些措施到位後,才調整退休和重新雇傭年齡。”
公積金繳交率 不應只上調雇主
人力部去年5月宣布成立年長員工勞資政工作小組,小組的一個檢討重點是年長員工的公積金繳交率。目前,未滿55歲員工公積金繳交率爲月薪的37%,雇主和雇員分別繳交17%和20%。年滿55歲公積金會員則分爲三個年齡層,即55歲以上至60歲、60歲以上至65歲,和65歲以上,雇員和雇主繳交率會隨著會員年齡增長而減少。
王騰憶希望政府在上調年滿55歲公積金會員的繳交率時,不只是上調雇主的繳交率,“不把整個擔子都落在雇主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