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資聰穎的他並沒有繼續完成學業,17歲時便辍學進入一家當地的服裝公司工作。“是金子總會發光的”,公司老板看到了盛智文身上的閃光點,深得老板的喜愛。公司的主業是從香港進口女性服裝到加拿大,爲了擴大業務,公司便派當時只有19歲的盛智文前往香港工作。這個經商天才,在前往香港工作時,身家已經不少于100萬加元。
Colby和蘭桂坊
到香港後的盛智文一下子被眼前這繁華盛景給迷住了,這個自由繁華的大都市,有他想要的一切。
那時候的香港正是開放的前沿陣地,用其低廉的稅率優惠政策吸引著全球各地的商人,是商人們眼中名副其實的“掘金地”。這也是盛智文十分喜愛香港的一部分原因,這讓他可以在香港大展拳腳,施展自己的經商才華。
帶著公司老板的囑托,盛智文在開展一番調研後,他在香港成立了Colby,專門從香港和中國內地收購成品衣服,向加拿大、英國等地出口。優惠的稅率政策讓他的利潤空間大幅提高,再加上市場份額的擴大,colby的銷售額很快在盛智文的經營下節節攀升。
公司的貿易往來讓盛智文結識了很多香港朋友,和許多來自全球各地的生意上的合作夥伴。
眼光長遠的他沒有止步于在香港發展,他把蘭桂坊模式推廣到了中國內地,並在上海開了三家餐廳,並且准備進軍首都北京。或許在將來,他會將蘭桂坊推向全國各地,乃至全世界。
成功之道
蘭桂坊的成功也讓盛智文被大衆熟知,當問及他的成功秘訣時,他說秘訣只有二字:快樂。
他對采訪者說道:“每個人都應該仔細分析自己的優勢與不足,從而找到適合自己的行業。工作最重要的是快樂,熱愛自己的工作,並從中獲得快樂,才能把手頭的事情做好”,“只有快樂,才能有好的職業發展。”
也曾有人質疑他只是個追名逐利的商人,他則對此解釋道:“金錢是個很好的東西,也是很多人窮盡一生追求的目標,但是金錢不是萬能的,它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我們應該學著去尊重金錢,不要被財富掌控生活。”
加入中國國籍
2001年,他將自己一手創造的Colby賣掉,一個1975年創造的一家服裝貿易公司竟升值到22億港元,這無疑是盛智文一個極爲成功的傑作。
賣掉Colby後,他除了繼續經營者蘭桂坊,還加入了投資電影的行業。在他眼裏,做電影也和貿易、飲食一樣,只要找准市場的需求,別人未進入的領域,往往就可以賺到大錢。“做任何生意其實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行業的成功鑰匙,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就像坐飛機一樣,一開始就想坐頭等艙,即使沒有最多也是降到商務艙;而如果一開始就只把目光放在了經濟艙,那麽到最後可能連飛機都坐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