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旅遊策劃機構承認連續三年向國內稅務局報大總額共38萬7292元的開銷,進而錯誤呈報所得稅。女董事經理難辭其咎,爲旅行社報大開銷負責。他們各被罰款3000元及被令繳付罰金6萬8648元。
國內稅務局調查員發現,經典旅遊策劃機構在2006估稅年所提呈的賬目中,把7萬4162元的當地境內遊(land tour)開支,呈報爲28萬6203元,多報了21萬2041元,因而少付3萬4324元的所得稅。該公司的賬目與所得稅呈報單都由董事經理蔣慧君簽發。
蔣慧君(49歲)昨天以經典旅遊策劃機構唯一董事及股東的身份,代表公司承認在2006年呈報所得稅時,毫無合理理由地誇大當地境內遊開銷,把這項扣稅項目的金額提高21萬2041元,結果公司少付3萬4324元的所得稅。
蔣慧君則因代表這家旅行社不准確呈報2006年的所得稅,也承認抵觸所得稅法令。
此外,她和公司同意國家法院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們各面對的另外兩項涉及2005年和2007年的相似控狀。換言之,這家設在珍珠大廈的旅行社在2005年至2007年估稅年裏,報大的開銷總額爲38萬7292元。
稅務局主控官在促請國家法院施加最高罰款5000元時說,少報收入影響了稅收的有效性,且不容易偵查到這樣的行爲。何況,經典旅遊策劃機構少報的收入可觀。
董事經常出國經理賬目不清
不過,蔣慧君的律師巴拉慕魯根(S. Balamurugan)則要求最低罰款。他說,蔣慧君在2000年創辦經典旅遊策劃機構,隔年開始爲生意頻頻出國,在本地的時間不多。所以,公司的賬目由一名財務經理負責,但對方把賬目處理得一團糟。
經典旅遊策劃機構已在2010年繳清2005年至2007年少付的12萬6543元所得稅,而且在2008年開始准確呈報所得稅。
法官考慮了控辯雙方的陳詞後,判蔣慧君和經典旅遊策劃機構各罰款3000元。此外,他們因公司在2006估稅年少付3萬4324元,所以各也須加倍繳交罰金6萬8648元。
他們獲准分期付款,昨天先繳付總共10萬6000元。
蔣慧君過後告訴《聯合早報》,公司賬目當時由財務經理打理,但她作爲老板應負責,所以不但配合調查,也補交了少付的稅,如今罰款讓事情有了了結。“這沒給公司的業務造成影響,公司發展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