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今早《海峽時報》的獨家新聞後,許多網民頻頻搖頭歎說:醫生的神聖職責,似乎已經從救人(save people)變成“救錢”(save money),也有網民認爲這沒什麽好大驚小怪的,有錢人不都是通過避稅來致富,前陣子涉及偷稅漏稅的範冰冰不就是最佳例子?
引起網民議論紛紛的這則《海峽時報》報道丟出了以下重磅信息:
第一、國內稅務局(IRAS)從醫生、房地産經紀、律師等高收入者那裏討回約1000萬新元的稅收(現在應該知道新加坡有哪些行業可以撈得風生水起了吧);
第二、其中360萬新元是從超過20名醫生和牙醫那裏討回來;
第三、其余600萬新元則從約60名律師、補習老師、裝修商以及房地産和保險經紀那裏收回;
第四、“漏付”的稅收是這群高收入者過去四年內本應繳付的稅錢。
第五、除了已經繳付漏稅的上述20多名醫生,稅務局還發函給大約100多名在私人領域行醫的醫生(包括30至40名麻醉師),告知他們稅務局正在審核他們的報稅單。
紅螞蟻看了,老花眼更花了。如果將360萬元除以20名醫生和牙醫,每人平均需繳付的稅收就是18萬新元。關鍵是,這還不是他們的全部稅收,只是“漏繳”的部分。可想而知,他們的總收入究竟有多麽可觀。
雖說這只是一小撮高收入醫生的“避稅”行爲,但醫生們身爲高學曆 + 高智商 + 高道德操守 + 高收入人群,顯然罪加三等。
賺那麽多錢,爲何還要動歪腦筋避稅?
稅務局助理局長(個人所得稅署)佘永樂告訴《海峽時報》:
“收入越高的人,越有動力通過成立公司,或者通過一些沒有實際商業內容的手法來避稅。”
這也是爲何稅務局近年來密切關注審核這些高收入者的稅務申報記錄。
當局自2015年起,就開始針對約145名在私人領域行醫的醫生和牙醫,以及32家醫療機構展開稅務調查。爲何選在2015年?因爲那一年新加坡政府宣布,從2017財年起,最高個人所得稅額度將從之前的20%上調至22%。公司稅則自2010財年起,從原本的18%下調至17%。
另外,在本地的起步公司稅收回扣計劃下,符合條件的公司首三年每年可省下最高3萬4000元稅收,從創業第四年起,公司也能享有高達2萬5925元的部分扣稅。
以獨資企業(Sole Proprietor)和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爲例,將兩者需繳付的稅額相對比,就能看出之間的差額有多可觀。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雖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但稅務局依然留有一手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殺手锏”,即便是欠下長達四年的稅收,稅務局依然能一一將漏掉的錢找回來。
據《海峽時報》透露,動腦筋成立公司來避稅的醫生們通常會采取以下幾種做法。
做法1:一名醫生或牙醫 + 四家公司
- 分別在全島不同地區成立四家公司;
- 病人就診時,醫生就根據病人的住家地址將他們“分配”到其中一家公司;
- 在報稅時,四家公司皆以公司名義報稅,均能享有起步公司稅收回扣,以及較低的公司稅率(17%);
- 其中一名醫生就是以這種形式避稅兩年,後被稅務局查出並追回20萬元“漏付”稅額。
做法2:一名專科醫生 + 三家公司 + 董事費
- 設立三家公司,卻只在一家公司上班;
- 三家公司具不同功能:一家用爲病人提供門診,一家作爲藥方賣藥給病人,第三家公司則爲病人提供血液檢測和其他醫療檢驗;
- 該名專科醫生是這三家公司的董事,三家公司均付給他象征性工資,以及董事費;
- 每家公司在報稅時都以公司名義報稅,均能享有起步公司稅回扣,以及較低的公司稅率(17%);公司的稅後盈利也以免稅股息的方式支付給該專科醫生。
做法3:三名醫生 + 四家公司
- 三名醫生一起成立一家合資公司開設診所。每名醫生再各自成立一家私人有限公司,向合資公司收費;
- 合資公司根據每名醫生所看診的病人人數,付費給三家私人有限公司。
- 每名醫生只從自己的私人有限公司索取象征性工資;四家公司均以公司名義報稅,都能享有起步公司稅收回扣,以及較低的公司稅率(17%);
- 三名醫生也以董事和股東的身份從四家公司收取免稅股息。
佘永樂說,稅務局雖然不會規定醫生必須以什麽商業形式行醫,卻會深入了解調查醫生們所成立的公司是否有實質商業運作內容,還是只爲了避稅而設立公司。
如果該公司旗下沒有任何資産、員工或營業場所;或者公司的收入完全來自個人,公司形同虛設,那稅務局就有權解除公司所享有的稅收優惠,重新調整納稅額,並追討回過去四年的稅收差額。
逃稅是刑事罪,避稅不是
佘永樂也強調,逃稅涉及刑事罪,但避稅卻不是。兩者區別在于,避稅者有如實呈報完整的收入,只不過通過一些漏洞如成立公司、將個人開銷列爲商業開銷等方式來大大減低納稅額。逃稅者則是沒有如實呈報完整收入。
稅務局在新加坡醫藥協會今年4月發布的期刊的一篇文章中也呼籲那些避稅的醫生趁早“自首”承認錯誤,因爲這能大幅度減輕他們所面對的刑罰。
該期刊文章還說,我國上一回有醫生因逃稅被監禁是在2011年。當年,一名醫生在兩年內共逃稅2萬9529新元,結果被判監禁6個月外加罰款約11萬7883新元。這名醫生過後也遭新加坡醫藥理事會吊銷執照長達四個月。
在新加坡法律下,一旦被發現“漏付”1000元稅收,罰金將是稅收額的一倍。也就是說,除了漏付的1000元,還得支付2000元罰金。
上周,英國的國際扶貧發展機構樂施會(Oxfam)將新加坡列爲全球應對貧富差距表現最差的10個國家,認爲新加坡將最高收入者的入稅頂限稅率維持在22%這一非常低的水平,簡直就是避稅天堂。
這周,稅務局公布的這些數據,似乎坐實了這些觀察。
怕只怕,稅務局所公布的數據,也僅只是冰山一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