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計劃來新找工作的馬來西亞籍女子人生地不熟,于是拜托素未謀面的本地網友帶路,結果卻遭對方帶回家強奸。
被告葉俊誠(26歲,無業)承認強奸、性侵和非禮等罪狀,昨天被判入獄14年和鞭打22下。案件于2013年發生在他的淡濱尼33街住家,他當時22歲,在民防部隊服役。來自沙巴的女子當時20歲。
葉俊誠2011年通過面簿結識女子,兩人曾幾次在網上聊天。2013年2月,女子打算到新加坡找工作和租房子,便主動聯絡葉俊誠希望對方能替她帶路。
同年3月4日,葉俊誠騙長官說他要到醫院探望祖父要求早退,以便能在上午9時30分跟女子會面。女子和房東約好當天上午10時30分看房子。
案情顯示,葉俊誠稱要先回家洗澡和換下制服,女子于是跟著他回家,當時葉俊誠的婆婆也在家。
洗完澡後,葉俊誠把女子拉進房鎖上房門,然後向女子示愛並要對方跟男友分手,還說能滿足她的經濟需要。他隨即對女子動手動腳,女子試圖開門逃跑和向葉俊誠的婆婆求助,不過門把壞了打不開,呼叫也沒人回應。
威脅女子要“先奸後殺”
葉俊誠這時捂著女子的嘴,還刻意讓她看見桌上的一卷膠帶。女子嘗試離開,但是葉俊誠不理她的掙紮,一再重複要證明自己有多愛她。葉俊誠最後得逞,過程中他威脅女子要“先奸後殺”。
被恐懼吞噬的女子一心只想活命,迫于無奈不得不聽從葉俊誠的指示替他口交等。
第一輪強奸後,葉俊誠用衣架把門打開,雖然當時被告的婆婆就站在虛掩的門後,但是女子爲了保命不敢求救。葉俊誠待婆婆走後逼女子與他合照,也不讓對方穿回褲子。
女子絞盡腦汁想要逃跑,她打電話給房東、稱肚子餓要葉俊誠帶她外出用餐,但始終沒有成功。葉俊誠叫她自己煮東西吃,然後在無人的客廳裏再度強奸她。女子之後躲到廁所騙葉俊誠說她的月事來了,對方這才放過她。
兩人接著到勿洛用餐,之後葉俊誠堅持送女子到文禮地鐵站。女子回馬國後,經家人追問才吐露實情,並很快回新加坡報警。
另被控偷拍裙底
擁462個猥亵視頻
另一方面,葉俊誠也面對偷拍裙底、制作和擁有462個猥亵視頻的罪狀,這些控狀交由法庭下判時考慮。其中,偷拍裙底的罪行是他在保釋期間犯下的。
控方促請法庭判被告坐牢至少16年和鞭打22下;代表葉俊誠的迪瓦利律師則覺得監禁13年和鞭打20下就已足夠。
主控官邱金龍副檢察司指出,被告對女子造成創傷,女子受害的過程長達兩三個小時,她不僅得作出一系列性動作,還遭被告羞辱不讓她穿褲子。女子因爲害怕所以不敢逃跑或求救。
主控官也透露,女子事發後曾萌生輕生念頭,幸好有家人的鼓勵和扶持才撐下去。每當男友想要跟她親熱時,她都會想起事發經過,而且對穿藍色制服的陌生男子産生恐懼。
律師求情時說,葉俊誠是家中獨子,幹案時年紀尚輕,他選擇認罪免除女子出庭供證的難堪。他和76歲婆婆關系密切,希望出獄後還有時間陪伴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