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麗雲 報道 [email protected]
李光耀故居●爭端
李顯揚指出,不論李總理自己有沒有要求回避決策,他的下屬都不能成爲直接關系到他個人利益事件的評判。
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幼子李顯揚指大哥李顯龍總理把對“家庭私事”的不滿,轉交由他下屬組成的部長委員會處理,目的是繞過法庭制度。
李顯揚指出,不論李顯龍自己有沒有要求回避決策,他的下屬都不能成爲直接關系到他個人利益事件的評判。
李顯揚昨天中午左右在個人面簿發表貼文,指“李顯龍的委員會”既不透明也不恰當。“他要繞過法庭制度。這是司法以外的秘密進攻,目的是不尊重我們父親最後的遺囑和他堅定不移的心願。”
他認爲,委員會如今聲稱只是探討處置房子的選項,其實是在爲它的行爲曝光後找借口。
李顯揚和姐姐李玮玲是李光耀遺産執行人,李顯揚指責“秘密”部長委員會,無視他們多番要求,依然拒絕列出所考慮的選項。其中“最接近的暗示”出現在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去年8月24日的“一段含糊回應”。
李顯揚轉述相關回應說:“委員會將探討不同選項(如果需要決定的話),以及這些選項的影響,包括對左鄰右舍的影響。比如,如果房地産轉換成公園,我們想要探討這對附近房地産(包括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的選項)的影響,以及處置鄰裏的方法,是否跟李光耀對房子遺願一致。這是舉例說明。”
李顯揚指出,上述文字避開確定“轉換成公園”是有誠意考慮的選項。他和姐姐因此去函索取更多具體信息。去年12月20日和今年2月28日,他們兩次就秘密部長委員會事宜投函給黃循財,卻沒得到答複。
李顯揚和李玮玲在第一封信函中,表明部長委員會程序應透明、公正、公平和客觀,所以他們要求知道除了黃循財本身和副總理張志賢,委員會還有哪些成員?
他們也要知道部長委員正在或即將考慮哪些選項,委員會預期的程序、時間表和決策過程,委員會是否允許李光耀遺産執行人親自陳詞或以書面陳詞,以及委員會最後的討論結果。
他們在第二封信函中,對委員會沒回應問題表示遺憾。“我們被告之委員會將自行決定如何運作,這意味著我們將繼續被蒙在鼓裏。”
李顯揚說,姐弟倆也在信件中表明,他們不認爲這些要求具爭議性,也不覺得委員會有不提供信息的合理原因。他們要求一些答案,“至少讓我們知道委員會如何運作,才對我們公平。”
李顯揚在面簿上說,委員會沒有答複他們的詢問。“它花了許多時間重複李顯龍對我們父親拆屋遺願的不間斷打擊。它並非聚焦處置屋子的選項,而是在法外秘密進攻,通過李顯龍的下屬,以我們父親最後遺囑和不動搖的心願爲攻擊目標。”
李顯揚注冊公司 取名“38號歐思禮路”
另一方面,網上流傳李顯揚在2015年11月20日設立了一家名爲“38號歐思禮路私人有限公司”(38 OXLEY ROAD PTE. LTD.)的消息。
本報上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網站查詢,發現李顯揚用他位于加利谷山住宅區的住址,以一元注冊這家公司;他是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記錄也顯示,諾爾(Nor Hafiza Alwi)于去年5月15日受委爲公司秘書。
李顯龍總理今天中午12時45分,將針對李光耀故居去留所引發的爭端發表聲明,zaobao.sg將同步進行文字報道,並在李總理發表聲明後,上載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