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女傭偷雇主總值2萬5000多元的財物,還把其中一些財物藏在米桶,後來雇主在她回國前一天開保險箱拿護照給她,發現財物失竊,報警逮捕她。
菲律賓籍女傭米歇爾(36歲)昨天承認五項監守自盜和一項轉移賊贓到國外的控狀,法官判她坐牢八個月。
法官下判說,被告有計劃犯案,她多次犯案,不能算是初犯。更甚的是,被告違背雇主對她的信任。
被告米歇爾受雇于李芬文(43歲),從去年5月開始在她家工作。李芬文住東海岸路上段一座公寓。
被告的母親逝世後,她在去年10月24日要求李芬文讓她回國。李芬文答應。
被告打算10月27日回國,在她離開前一天,李芬文打開保險箱拿護照給她,發現財物不見。被偷的財物包括金飾和各國貨幣,當中有令吉、港幣和台幣等。
李芬文接著檢查主人房的衣櫃,結果發現名牌錢包和包包不翼而飛。
李芬文夫婦懷疑是女傭所爲,立刻報警。被告隔天被捕。
根據警方調查,被告從去年9月開始偷雇主的財物,她偷走衣櫃裏的路易威登和香奈爾錢包及包包。被告在衣櫃抽屜找到保險箱鑰匙,並用鑰匙打開保險箱偷東西。
被告在9月至10月的第二個星期之間,偷走總值2萬5000余元的財物。她把一些金飾用紙巾包起來,然後放進塑膠袋藏在米桶裏。
被告在本地認識一些菲傭,她聲稱金飾是雇主送她的禮物,要她們幫她賣掉。
此外,被告曾托朋友將270多元彙給在菲律賓的家人。
失竊的2萬5000余元財物,其中1萬余元未起回。被告至今未償還一分錢。
律師爲被告求情說,被告的母親病重住院,她爲了支付母親的醫藥費,才偷雇主的財物。被告後悔萬分。她在被捕後,多次發短信給雇主,向雇主道歉。(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