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爲高齡89歲老婦患老年癡呆症,記不起發生的事,也無從向家人投訴,女傭屢次虐待老婦,孫女發現老婦身上常帶傷,報警處理,揭發女傭的可惡行徑。
虐待老婦的是印度尼西亞籍女傭伊莎娜(30歲),她昨天承認兩項蓄意傷害他人控狀,被判坐牢八個月。
法官下判說,女傭受雇照顧老婦,但她卻在一個半月內多次傷害老婦。基于在本地工作的女傭不少,法庭給予被告的刑罰就須能發揮阻懾作用。
案中被虐待的老婦是陳瑪莉,和包括孫女在內的六名家人住盛港西組屋。她患輕微老年癡呆症,記不起剛發生的事,而且行動不便,須坐輪椅。
被告在案發前約一個月到老婦家工作,主要照顧老婦的生活起居,包括餵食、換衣服和沖涼等。
從2017年8月1日到9月15日,被告不滿老婦罵她“笨蛋”和用手指輕推她的頭部,進而傷害老婦,大力捏她的右胸、左臀和下背。
9月15日上午約10時,被告把坐在輪椅上的老婦扶上床,老婦的睡衣卻夾在輪椅上。老婦于是拉被告的頭發,被告竟用右食指戳她左眼。
到了晚上,老婦的孫女放工回家,發現老婦眼睛有血絲,雙眼通紅,並且臉部瘀傷。孫女回想過去幾個星期,老婦臉部經常無緣無故出現瘀傷,她于是質問女傭,並在女傭回說“什麽都不知道”之後報警。
老婦過後送入醫院治療,根據醫藥報告,她到臉部、臀部、下背和手臂等有很多瘀傷。
主控官余幸倍副檢察司指出,本案有加重刑罰因素,因爲老婦年邁,患癡呆症,行動不便,就算被虐待也記不起來,所幸家人及時老婦傷勢,被告的罪行才被揭發。
主控官也說,被告的責任是照顧老婦,她卻因爲心情不好,傷害一個無力反抗的老婦。被告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犯案,因爲她清楚老婦有癡呆症,記不起發生的事,因此繼續虐待她。當老婦的家人質問被告時,被告還失口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