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韓國知名化妝和護膚品品牌菲詩小鋪申請爲旗下芒果籽系列産品注冊商標,遭國際服飾品牌Mango反對,指新商標與Mango現有商標過于相近。Mango反對無效,新加坡知識産權局批准菲詩小鋪(The Face Shop)申請。
知識産權局在最近發表的裁決中解釋,除了字體以外,Mango商標並沒有高度的獨特性。這個詞可以廣泛用來形容許多商品,包括任何芒果口味或芒果香氣的産品。
雖然同樣的考量也適用于菲詩小鋪申請注冊的“Mango Seed”(芒果籽)商標上,但是“Mango Seed”下方還包括了“THEFACESHOP”的字樣具有辨識度。
不會令公衆感到混淆
審理此案的主簿官也認爲這兩個商標不會令公衆感到混淆,或讓人誤以爲兩個品牌聯名合作。菲詩小鋪的芒果籽商標中多了個“seed”,足以區別兩者間的不同。
此外,受爭議的産品屬于使用在身體和臉上的化妝及個人護理用品,消費者在購買時一般會仔細檢查産品的品質和它們是否合適,以免買錯造成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