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一名高級獄警長被指前後八次企圖向一名囚犯索取8萬1000元賄金,作爲協助對方轉換監獄的酬勞,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
被告科比克裏斯南(Kobi Krishna S/O Ayavoo ,50歲)由巴拉穆魯甘律師代表,法官案展8月3日過堂,讓律師向總檢察署陳情。被告以1萬元保釋在外。
被告案發時在監獄部門擔任高級獄警長(Senior Chief Warder),他涉嫌在2015年9月到去年3月間犯案,被指企圖向囚犯鍾慶財(譯音)索賄。
根據控狀顯示,鍾慶財要求轉換監獄,從樟宜監獄裏保安級別最高的A1集管區轉換到別處。被告被指聲稱能幫助他,但要對方借錢給他,或給他錢作爲酬勞,企圖索賄。
被告涉嫌八次企圖索賄,其中兩次指他在2015年9月間企圖索取一筆未指定數額的賄金,另外兩次涉嫌在同年11月和12月,分別企圖索取8000元和3000元賄金。被告涉嫌在2015年10月到去年3月間,四次企圖向對方借貸,總數7萬元。
被告面控後走出國家法院,發現攝影記者要拍他,趕緊拔腿逃跑。
被告一旦罪成,每項控狀可罰款最多10萬元,或坐牢不超過五年,或兩者兼施。針對此案,監獄署回答媒體詢問時說,科比克裏斯南被控後,即日被暫停職務。監獄署嚴正看待官員的不當行爲。所有監獄官必須維持高水准的正直、紀律和個人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