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麥克涉嫌兩次向四名新加坡人分發資料,意圖推銷到外國嫖雛妓的活動。他已表示要抗辯。
侯啓祥 報道
一名德國籍男子被指分發關于雛妓的資料,意圖推銷到外國嫖雛妓的活動,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
現年45歲的被告麥克·弗蘭克·哈通(Michael Frank Hartung)面對六項控狀,他站在犯人欄面控時神情鎮定。
路易斯律師向法官表示被告要審訊抗辯,法官于是將案展本月28日進行審前會議,准被告以1萬5000元保釋。
被告是本地永久居民。據知,他是一家咨詢公司的合夥人,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6日,主要爲專業人士和中小型公司提供旅遊與培訓服務。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在2015年9月26日下午3時30分,在來福士城的星巴克咖啡座,與兩名新加坡人“Jackson Fong”和“Michael”見面,分發資料給他們,意圖推銷到外國嫖雛妓的活動。
此外,被告涉嫌于去年4月15日晚上7時45分,在麥肯西路一家酒吧分發資料給兩名本地永久居民“Frank”和“Paul”,意圖推銷到外國嫖雛妓的活動。
控狀指出,案中的雛妓年齡在18歲以下。
被告也涉擁有色情影片
除此之外,被告涉嫌擁有245個色情影片及八個未審查的影片。警方是在去年8月30日早上9時左右,在被告居住的四美公寓搜出來的。
根據法律,分發資料以推銷到外國嫖雛妓活動,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本地曾發生類似案件,患戀童癖的男子曾春鴻(31歲)在世界各地散布兒童色情材料,替人安排到鄰近國家嫖雛妓,而于2015年認罪後被判坐牢56個月,成爲首個爲人安排出國嫖雛妓而被治罪的人。他也因擁有色情影片被罰款8000元。他上訴高庭要求減刑被駁回。(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