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彥薇 報道
建築公司和項目經理未采取適當安全措施,導致一名客工遭厚約20公分的混凝土板砸死,另一名客工也在事故中受傷,建築公司和項目經理分別被罰款15萬元和4萬元。
永興建築私人有限公司和其項目經理鍾家祥(43歲),因抵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而被罰款。
這起工地意外發生在2015年9月19日晚上約8時30分,地點是大士日景道的一處工地,永興建築私人有限公司在事發五天前開始在該處動工挖掘一個箱形排水渠(box drain)下方的泥土。
根據人力部文告,事發時,德萬·羅圖爾和謝克·薩潘與其他四名工人在工地進行挖掘工作,一個厚約20公分的混凝土板從箱形排水渠的底部脫落,砸中羅圖爾和薩潘。
兩人被送入醫院急救,羅圖爾當晚傷重離世,薩潘的右腿受傷。
鍾家祥事前知道混凝土板有可能會倒下,但他以爲只會掉下小塊的混凝土,因此指示只穿戴著個人保護配備的六名工人在箱形排水渠底下挖掘泥土。
風險評估不足
此外,人力部的調查也發現永興建築私人有限公司對混凝板的風險評估不足,沒有采取相應的安全控管措施。
人力部職業安全與衛生稽查處處長陳耀光指出,建築公司和項目經理沒有履行他們的法定義務,造成兩名工人在事故中一死一傷。
他補充,盡管項目經理知道箱形排水渠下方的墊層和貧混凝土(lean concrete)有可能在挖掘工作進行時掉落,然而他在工人展開挖掘工作前卻沒有進行詳細的風險評估,也沒有采取適當的控管措施。
陳耀光說:“這些介入措施可避開這起意外的悲慘結果,這起意外也完全可以預防。人力部將毫不猶疑起訴無法確保安全的公司和項目經理。”(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