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拉維律師挑戰民選總統制近期修改的上訴,定于本月31日審理。
最高法院上訴庭昨天駁回拉維律師反對提早審理他的上訴申請時,定下上訴日期爲本月31日。
拉維律師(48歲)今年5月入禀高庭,質疑縮窄總統候選人的資格及推行保留選舉有違憲法。不過,高庭法官施奇恩判他不符合提出挑戰的法律條件,拉維不服裁決,提出上訴。
國會在去年11月通過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法案,其中一項改變是:如果連續五屆總統選舉,即30年內沒有某個種族代表當選總統,第六屆選舉只保留給該族群競選。
目前沒有執業的拉維,昨天反對提早審理他的上訴,因爲他認爲過于倉促,沒有足夠時間讓他准備。不過,總統選舉定于今年9月舉行,所以總檢察署一開始就要求法庭提早審理對總統選舉制提出的法律挑戰和相關上訴。
副總檢察長哈裏古瑪昨天指出,拉維知道總檢察署一早就表明要加速審理本案,而拉維當時是同意的。
拉維最遲得于明天(15日)提交上訴的按櫃金,若逾期就當上訴申請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