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成爲英國君主,從曆史沿襲來看你頭上戴著王冠。主要是因爲你有軍隊,如果你突然死掉,通常你的長子會接管軍隊。王冠自然就會落到他的頭上,當然擁有更強大軍隊的人可以突然改變政治形勢。
隨著時間的推移,世界變得不那麽暴力了,1701年議會成立以後,王冠的繼承有了一套規則,旨在減少混亂。
這是繼承的規則所在,當君主死亡,或退位,當然一般是死亡,王冠就會落在非”自然死亡”的長子身上。如果他有個姐姐,那麽姐姐就很不幸,小弟才是王位繼承者。
講一個簡單的例子:國王有兩子,長子死于國王之前,很明顯王位就屬于二兒子。但假如以故長子在死前給國王留下了孫子呢?此時王冠花落誰家呢?假設繼承人都在世,除了由于某些原因被排除在繼承權之外的人。所以國王死後,王冠給了他的大兒子。那麽這個規則的戲劇性再次出現了,王冠給了准國王的兒子,此時的國王並非原國王的兄弟。
但是如果1701年的規則意味著長子得到了王冠。那麽女王是怎麽來的?女王基本上是未選王冠繼承者。這也是女王稀少的原因。要想得到王冠,女兒要麽是君主的唯一孩子,要麽是沒有與之競爭的兄弟的長女。所以懷孕的母親一定會讓任何有女王抱負的女兒相當緊張。
現在不管是因爲戰爭還是瘟疫什麽的,就是家譜的分支分消亡,所以王冠的應急計劃是如果進入死胡同就後退一級,然後以此類推,直到找到一個活人坐上王位。若不走運,就在後退一步,不斷重複,直到找到一個活著的具體的人爲止。反正總要有人做國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