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一名客工稱人事部經理不肯歸還他的護照,因此感到“非常生氣”,拿鐵錘襲擊經理以致他手腕骨折。
被告杜樹新(21歲)來自中國,他承認一項使用武器傷人的控狀,被判入獄九個月和鞭打兩下。
案發時杜樹新在Yangbum工程私人有限公司當機械操作員,他自2014年開始在本地工作。傷者是公司人事部經理許崇明。
今年5月8日,案發前幾天,杜樹新和公司起了糾紛。打算到馬來西亞度假的他向雇主要回護照被拒,于是到人力部投訴。
今年5月12日,杜樹新在通行卡被取消後設法回到公司去。他找借口說有人力部的文件要讓許崇明看,兩人走到杜樹新的工作區後,杜樹新開始翻找文件。
許崇明無意間看見杜樹新之前寫好的感謝信,便質問對方是否打算離開。
杜樹新原本沉默不語,他之後想起護照被公司扣下的事越想越生氣,于是萌生教訓許崇明的念頭。他從一旁的櫃子裏拿出鐵錘襲擊許崇明的頭部,許崇明舉起左手保護自己,過程中重心不穩跌倒在地。
杜樹新見狀仍不肯罷休,他繼續揮舞鐵錘直到同事上前制止他。許崇明的左手掌淤青紅腫、手腕骨折。
持武器傷人的刑罰爲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或打鞭,或以上任何刑罰的組合。(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