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所購佛牌含金量不足,無業男心懷怨恨,爲報複誘佛牌店老板投資、兌換錢,然後騙走他13萬元。
被告是35歲的李玉豪,案發時無業,他共面對失信與詐騙等三項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其余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2017年3月時通過面簿向受害者王天嶺(43歲)購買佛牌而結識,被告8月時表示想在泰國曼谷開一間海鮮燒烤店,邀請受害者與另一名共同好友拿出3萬元投資,換取20%的股份。
被告李玉豪爲報複,誘佛牌店老板投資、兌換錢,騙取13萬元。(陳佩敏攝)
被告甚至向受害者出示店面與承包商的施工文件,承諾燒烤店將在2017年年底開業,令受害者信以爲真,拿出3萬元現金作爲啓動資金交給被告。
在此期間,被告得知受害者因佛牌生意常常往返泰國,便心生一計,謊稱自己有9百萬泰铢,想換成新幣在本地投資房地産,還僞造了當地銀行的賬戶截圖,以比市場價更高的兌換率引誘受害者上鈎。受害者不疑有他,聽從被告的花言巧語給了他10萬元現金。
被告收到13萬元現金後,並沒有兌現承諾,反而去賭場搏殺,將錢花光。
代表律師昨日在庭上求情時說,被告早前曾向受害者購買一塊約16克重的金佛牌,但去金店稱重後發現缺斤少兩,因此心生怨恨,出此下策想要報複被告。
被告稱跟受害者購買的佛牌含金量不足。(檔案圖)
律師也說,被告及時認罪,感到十分懊悔,被告因賭博把錢輸光,才無法兌現開店的承諾,而被告與妻子育有一名嬰兒,希望法官輕判。
控方則表示,被告沒有作出任何賠償,也不應該采取報複性的犯罪行爲,希望法官判他坐牢20個月。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8個月。
記者:張曦予 攝影:陳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