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無業男子不想已婚哥哥鬧家變,勸哥哥跟一名已婚婦女斷絕關系,結果與哥哥吵架時用刀劃傷哥哥的臉,導致他毀容。
被告賈斯曼(44歲)昨天承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罪,律師求情時稱被告和哥哥兄弟情深,他不想哥哥做錯事,並表示被告的哥哥已經原諒他。
不過,法官判被告坐牢12個月,法官說,雖然被告出于好意,但刀子是危險的武器,被告帶刀去找哥哥,並劃傷哥哥的臉。法庭不能忽視這些因素。
被告的哥哥撒哈達(50歲)案發時無業,被告和家人不滿撒哈達和已婚的諾利紮(46歲)來往,屢勸他不果,便叫諾利紮不要與撒哈達見面。
得知哥哥與外遇見面
被告帶刀子前往
今年5月2日清晨5時前,撒哈達和諾利紮在金文泰一間咖啡店見面,諾利紮把事情告訴撒哈達。撒哈達撥電叫被告不要幹涉。被告知道撒哈達和諾利紮在咖啡店,到廚房拿了一把刀子,把它藏在褲子裏,然後和家人去咖啡店。
他們來到咖啡店,被告上前質問撒哈達,兩人發生爭吵。突然,被告掏出刀子,在撒哈達面前揮舞。撒哈達拿起一張椅子,邊往後退邊揮動椅子。
兩人在爭執過程中,被告用刀子劃撒哈達的左臉,他的上嘴唇也被撒哈達用椅子擊中。
事後,被告離開現場,並丟掉刀子。警方于5月9日逮捕他。
根據醫藥報告,撒哈達左臉有一道傷口,導致永久性毀容。
被告的律師陳哲耀求情說,被告去咖啡店找哥哥,想勸哥哥不要錯下去,毀掉婚姻。被告擔心哥哥變得暴力,才把刀子帶在身邊自衛。
律師說,被告知道錯,他在一個星期後向警方自首。被告的哥哥已經原諒了他,曾致函總檢察署要求撤銷控訴。此外,他爲被告寫求情信。兩兄弟的感情比以前更好。
律師說,被告哥哥臉上的傷勢已康複許多,傷痕並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