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況報道
據《聯合早報》取得的數據,過去幾年,有越來越多人加入法庭義工的隊伍。
目前,最高法院、國家法院和家事司法法院有350名義工,與2014年的229人相比,增幅超過五成。
這些義務工作者來自各行各業,當中包括律師、講師、退休人士和學生等,在法庭服務雖然分文未收,但多年來所付出的努力,卻是百分百專業。
今年,共有五名義工的傑出貢獻獲得法庭肯定。他們上周(9月14日)從大法官梅達順手中接過獎項,其中包括由最高法院頒發的死罪法律援助計劃獎,以及由國家法院和家事司法法院頒的傑出法庭義工獎。本報日前訪問了其中三名得獎者,請他們分享這些年來當義工時,特別觸動他們心弦的個案。
阿莫勒:首位獲三個法院頒獎的志願律師
在監獄中,一名被指謀殺情婦的被告哭著對阿莫勒律師說:“請你救我!”。
雖然這已是20年前的一起舊案,被告最終也獲判無罪,但是自此之後,每當阿莫勒律師(Amolat Singh,61歲)接下任何死刑案時,都會不自覺地回想起這一幕。
他說:“那個畫面多年來一直激勵我要盡全力幫助這些被告,因爲他們把生命都交托在我手上。”
1994年前後,已故著名刑事律師蘇峇士請阿莫勒協助他處理一起毒品案。那是死罪法律援助計劃的案件,也是阿莫勒接觸的第一起死刑案。那次之後,阿莫勒成爲最高法院的義工,過後多次與蘇峇士合作,如今他每年平均義務承接三起案件。
2010年後,他也陸續加入國家法院和家事司法法院的義工團隊,協助調解各類民事案、推事投訴和家庭糾紛。
他今年獲頒家事司法法院的傑出法庭義工獎(律師組),成爲本地首位獲得三個法院頒獎的義務律師。阿莫勒分別在2010年和2014年贏得最高法院的死罪法律援助計劃獎,以及國家法院的傑出法庭義工獎。
阿莫勒在家事司法法院調解的一起離婚糾紛,讓他留下深刻印象,也再次體會到義務工作的重要性。
他分享說,一名婦女想利用孩子從前夫身上榨取更多好處,兩人爲此吵得很凶,他適時地介入要他們爲孩子想一想。他當時給予的勸告是,夫妻離了婚就會成爲前妻前夫,可是對孩子而言,父母不可能成爲“前父”“前母”,所以凡事不能只考慮自己。
“妻子聽了這番話後開始流淚,她承認自己確實把孩子的利益抛到了腦後。兩人起初仿佛是要置對方于死地,聽了我的勸告後兩個小時內便和解了。”
逾四分之一時間爲義務服務而忙
這些年來,阿莫勒都把超過四分之一的時間都投入義工服務,爲了兼顧律師事務所的案件,他幾乎每個周末都馬不停蹄地辦公。他和妻子育有兩個女兒,大女兒21歲在澳大利亞修讀法律,小女兒16歲。
工作滿檔的阿莫勒透露,也是律師的妻子非常支持他,而他和小女兒自有一套相處模式。周末在家時父女倆會先分頭完成手上的事情,各自忙完後再相約一起共享午餐、下午茶等。
“義務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若有一天所有的義務計劃都停辦,我一定會因爲多出許多時間而感到無所適從。”
藍國慶:調解成功率百分之百
“調解時不僅要知道表面的問題,更需了解雙方內心真正的想法。”
2009年成爲國家法院義工的藍國慶律師(48歲)過去八年來調解了不下于50起案件,是一名非常積極活躍的義工。藍國慶的戰績輝煌,調解成功率達百分之百,是今年的國家法院傑出法庭義工獎(律師組)得主。
國家法院提供的數據顯示,該院在2015年和2016年每年調解約1萬2000起案件,調解的成功率平均在八成以上。這些案件有10%由法庭義工負責。
去年有三兄弟爲了爭奪父親的遺産失和,他們到法院接受調解,通過藍國慶的協助,他們不僅化解了糾紛,更修複了兄弟情。
藍國慶透露,三兄弟小時候感情不錯,但近幾年有人覺得父親偏心把大筆錢給了其中一名兄弟,所以關系鬧得很僵。大家在調解的過程中“被逼溝通”,這才發現很多誤會其實都是因爲個人主觀看法作祟造成的。
他說,大家後來發現這筆錢其實是父親交給兒子代爲投資的,並非把錢給他。藍國慶共花了六七個小時調解這起個案,一家人一開始相互謾罵,誤會化解後大家都哭了。這家人今年農曆新年時還曾打電話給他,說他們一家人正在吃團圓飯。
盡力解除個案背後的糾結
“我會盡力了解每個個案背後的問題,大家內心正在想些什麽,問題可能源于各方觀點不同。這樣才能找出解決方法,最重要的是幫助當事人修複關系。”
藍國慶在1994年左右開始從事義務工作並活躍于基層,在社區的法律診所爲居民提供咨詢服務。當律師多年的他了解調解的重要性,所以很自然地就把義務服務的範圍延伸至這個領域。
對他而言,這幾年來當國家法院義工面對的最大挑戰,不是生活變得更忙碌,而是如何使當事人明白他的出發點並非爲了自己。他解釋,有些人不了解他們的工作,以爲律師當義工是爲了讓履曆更好看,有助未來“升官發財”。
“身爲義工,我們沒有任何既得利益,所做的一切都是爲了幫助各方避免對簿公堂。”
瑪希赫:助死囚從絞刑台撿回一命
他曾替被控運毒的被告洗脫罪名,也曾幫助被判死刑的被告扭轉上絞刑台的命運。
過去20多年來瑪希赫律師(James Masih,67歲)每年義務承接約三起死刑案,爲許多面對死罪的被告點亮一盞希望之燈。瑪希赫多年來的付出,讓他成爲最高法院今年的死罪法律援助計劃獎得主。
據最高法院提供的數據,2013年至2016年之間,由律師義務承接的死罪法律援助計劃案件逐年上升,2013年有84起、2014年126起、2015年173起、2016年214起。至于今年,截至8月則有197起。
領悟分辨證據的重要性
2000年,一名泰國燒焊工人被發現陳屍在船廠宿舍床上,頭破血流。他的同事,當時年僅22歲的宋安兀東被控謀殺。
宋安兀東隔年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死刑,他的案件過後上訴至最高法院上訴庭。這起案件最大的疑點在于,控方指宋安兀東用鐵棍打死同事,而他也承認以鐵棍當武器,但是法庭卻認爲死者頭部的致命傷是由菜刀或巴冷刀等利器所致而非棍子。
三司最終推翻原先的裁決,改判宋安兀東企圖謀殺,監禁10年。當年義務代表宋安兀東的便是瑪希赫律師。
對于這件令他難忘的案件,瑪希赫說,當時多數的證據雖然都指向同一個方向,但它們不一定能准確地重現事發經過,而他也從中領悟到“唯有科學證據是不會撒謊的”。
在另外一起1995年的案件中,泰國籍被告蘇查(當時35歲,油槽船輪機長)受一名妓女之托,把一包4800多克的大麻交給喬裝成顧客的肅毒局人員。蘇查被控販毒,罪成的唯一刑罰是死刑。
馬希赫替蘇查辯護,說服法官蘇查一直以爲他代送的是泰國草藥。蘇查最終獲判無罪。
執業33年的馬希赫說:“一般上一起案件至少需要九個月至一年的時間才能了結,所以一旦接下一起案件就必須長時間投入。”
單是從2013年起,馬希赫便接了15起死罪法律援助計劃的案件,包括11起審訊和四起上訴案。他知道有許多被告都需要律師替他們辯護,所以這麽多年來,他最大的動力就是能利用自己的專長幫助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