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九個月,共有81人因涉嫌在烏節路一帶商店偷化妝品遭警方逮捕。
警方日前發文告說,這些涉嫌行竊的嫌犯一般將化妝品藏在包包或口袋中,沒有付款就走出商店。他們的幹案行徑被閉路電視拍下,隨即被商店的保安人員扣留。
警方近年來同零售商積極合作,包括展開調查,以加強零售商店的保安水平,同時也爲零售店員工開辦培訓課程,讓他們在維持服務水平的情況下,時刻保持警惕。
警方提醒公衆,店鋪行竊是嚴重罪行。觸犯刑事法典第380節偷竊條文者,一旦罪成可被判長達七年監禁,並可面對罰款。
零售商可采取一系列防盜措施,其中包括聘請足夠的員工看顧貨品、主動招待店裏行迹可疑的人,讓想行竊者打退堂鼓,以及在店鋪出入口處裝置閉路電視等。
另外,警方也建議商家將貴重貨品展示在上鎖的陳列櫃或靠近收銀機等顯眼處,以及爲貴重貨品安置電子配件監視系統(Electronic Article Surveill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