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德明去年5月投訴一名前年代表他處理離婚案的高天華家事律師,但律師公會只受理一項指控,罰款2500元。羅德明之後要求高庭檢討律師公會的決定,獲得少有地批准,下令律師公會委任紀律審裁庭徹查投訴。
客戶投訴資深家事律師,但律師公會只受理其中一項指控,罰有關律師2500元,駁回其他投訴。客戶不滿律師公會的決定,獲得高庭少有地下令律師公會向大法官要求委任紀律審裁庭徹查投訴。
羅德明(譯音)去年5月給律師公會發了一封60頁的信,投訴任職于Eversheds Harry Elias律師事務所的高天華前年代表他處理離婚案的行爲。他稱高天華律師故意誤導法庭、違反他的指示和欺騙他等,但律師公會認爲高天華只是沒按照他意願行事的投訴成立,罰款2500元就足夠。
羅德明之後要求高庭檢討律師公會的決定,吳必理法官日前下令律師公會向大法官梅達順提出委任審裁庭的申請。在這起案件之前,客戶要求檢討律師公會決定的訴求,鮮少獲得高庭批准。
吳必理法官發表的86頁判詞顯示,羅德明向法官作出高天華行爲不當的指控,包括後者擅自同意辯方要求的修改,卻沒通知他有關的妥協,導致他受限于他完全沒同意的事項。此外,他指這名律師在前年7月的審訊中向助理主簿作出不實陳述。
高天華否認指控,辯稱他是爲了羅德明的利益著想,希望能盡早結束訴訟。
羅德明以妻子通奸爲由,在2014年提出離婚,並把一名男子列爲共同答辯人。後者不承認通奸,通過律師要撤銷羅德明對他的指控。
撤銷的申請前年7月由助理主簿審理時,羅德明由執業約23年的高天華律師代表。羅德明指示高天華可以在其中八項受對方挑戰的細節妥協,也囑咐律師在審訊過程中隨時撥電給他尋求指示。然而,高天華告訴助理主簿,他聯絡不上客戶,客戶也沒指示他在辯方要撤銷的細節項目上妥協。
結果,高天華與辯方律師逐句研究對方挑戰的細節,並在過程中同意修改19個細節。羅德明之後終止高天華的服務,自行上訴,共同答辯人最終放棄辯護。
法官認爲,表面看來有證據顯示高天華違反了道德准則,嚴重得足以交由審裁庭調查和考慮。他說,高天華表面看來是刻意不跟從指示辦事,再向客戶隱瞞已同意修改細節的行爲。
此外,法官說高天華對助理主簿的一些陳述看似無法解釋的假話。“概括地看這些不實的陳述,可能顯示一個無視事實的行爲模式,這讓人關注高先生的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