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電單車騎士遭汽車撞死,他的哥哥起訴肇禍司機,索償62萬6400元,包括最大筆的22萬元房貸。
然而,法官駁回房貸的索償,裁定這名不在值勤時意外喪命的交警只獲賠10萬4300元。
蒙德齊爾(Mundzir,交警警曹)前年5月21日晚上約8時,在兀蘭1道和2道的交界處遭杜輝康(譯音,房地産經紀)右轉的汽車撞上,被抛飛五公尺。
蒙德齊爾隔天早上因傷勢過重,于邱德拔醫院去世,終年21歲。
蒙德齊爾的哥哥去年起訴杜輝康,索討62萬6400元賠償,其中最大筆爲22萬2000元房貸。杜輝康雖願意承擔九成的疏忽責任,但拒付訴方要求的金額,也否認須爲房貸負責,只肯賠償總共9萬4800元。
賴秀珠高級法官于上周發表的判詞中,裁定訴方獲賠約10萬4000元,駁回房貸等與政府組屋有關的索償。
蒙德齊爾在意外去世前,剛和父母購買一個政府組屋單位,並以3680元的月薪和父母一起向金融公司取得22萬2000元房貸。蒙德齊爾發生車禍去世後,房貸由他的另一名哥哥代爲承擔,但貸款額、利息和攤還期都較不利。
訴方要求杜輝康作出的賠償,因此也包括房貸和8萬8700元的貸款利息。
此外,這家人因蒙德齊爾在完成購屋手續前突然出事,所以無法如期完成手續。他們在這段期間租住另一處,承擔了一筆額外的租金和搬遷費,這也成爲他們索償的項目。
房貸是債務不是利益
辯方沒理由作出賠償
然而,法官同意辯方的說法,即蒙德齊爾的去世沒給他的父母在房貸方面造成損失,因爲房貸之後由蒙德齊爾的哥哥接手,這家人最終也如願買到有關組屋單位。而且,房貸是債務,不是利益,辯方沒理由作出賠償。
蒙德齊爾的父母在他在世時,每月分別得到他給200元和300元,所以他們分別索償10萬8000元和16萬2000元的損失。辯方只願意分別賠償蒙德齊爾的父親(58歲,行銷員)和母親(54歲,家庭主婦)約2萬元和3萬9000元。
賴秀珠法官裁定蒙德齊爾的父親能得到10年的賠償、母親15年的賠償,即分別獲賠2萬4000元和5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