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社群經濟是基于社交關系鏈而生的一種經濟形式,它將具有共同興趣和愛好的人圈定在一個社群裏,一般具有穩定的群體結構和相似的群體意識。就當前的發展狀況來看,社群經濟發展迅速,成爲一些企業不得不去重視的一個營銷方向。“社群經濟的最大特點是能給普通人賦能,當前人們的生活已經離不開各種社群。未來可能會出現新的社交形式取代騰訊、阿裏等,進而出現其它全新的社群經濟。”宋清輝表示,據清晖智庫數據統計,今年社群經濟商戶規模將達2500萬戶,市場規模將突破萬億元。社群經濟或成下一個投資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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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家團購的部分美食訂單
【商家】社群營收占比大幅提高
疫情期間小區團購優勢凸顯
a.鼓樓一家生鮮水果小店
小區預售、團購營收占比已約八成
戚女士在南京鼓樓區東寶路附近經營著一家生鮮水果門店。自2019年開業以來,她就很注重社區預售的經營模式。“我們主要賣生鮮和優質水果,對品質比較重視,希望通過預售的方式,把優惠力度盡量給到客戶,從而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通過嚴把質量關,戚女士的店吸引了不少附近小區的回頭客。在疫情期間,有的商家才開始進社區,但戚女士的店因爲之前就有社區預售,所以一直沒受影響,生意依然紅火。而她爲此付出的努力也不少——小區預售的單子接到後,她都要進一步分門別類細化,然後逐個通知消費者,在哪個時間段到門店來拿,以最大程度避免聚集。此外,她等消費者把商品拿回家,確認沒有問題後才開始收錢。這種誠信經營的方式吸引了不少“忠粉”。
戚女士告訴記者,目前來看,門店的營收占比大概是20%,通過附近小區微信群社區預售再到門店取貨的營收大概是60%,還有20%是擴大到遠一點的社區進行微信團購。總體來看,跟社群經濟有關的營收占比達80%。
談及下一步的計劃時,她說還會擴大外圍的社區團購。因爲感覺這個模式挺好,未來潛力也大。從商家角度而言,不會因爲囤積造成浪費;從客戶角度而言,可以選到自己喜歡的商品並且物美價廉。
b.受益于社群經濟
江甯“吃貨”群主成店主
南京市民徐先生現在已是江甯一家小店的老板,但幾年前他還只是個“吃貨”群主。從群主到店主,他感覺受益于空間巨大的社群經濟。
徐先生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他幾年前剛搬到江甯一個小區時,發現周圍生鮮水果店不多,于是萌生了建群帶著大家團購的想法。最初,他打算,利用周末集中去衆彩批發市場采購。而采購多少?大家說了算。
在這個思路下,每周一到周五,他先把預計要買的品種發到群裏,群中每個人的群名片爲樓棟加房間號,以方便統計。每個人列好商品後,他自建一個表格,總數作爲周末采購的依據,鄰居取貨時報房間號,付款後簽名。
“當時還租了別墅區的一個車庫作爲分貨地點,每周六一大早去衆彩選貨,到貨後在群裏通知領取。”徐先生坦言,他會在每種商品上加價賣給鄰居,但是價格還是比門店的同種水果便宜。
後來,入群的鄰居越來越多,徐先生幹脆盤下了小區商業街的一個門店,將店開到了線下。“現在偶爾也會在群裏發布門店上新的消息,但是基本上將小區客源都轉移到門店以及小程序商城了。”
徐先生表示,自家的門店除了賣進口水果,還會接一些“吃貨們”喜聞樂見的食品,如芳婆雜糧蒸飯、老母雞、日本生巧、台灣三明治、魚香蝦餅等。“客源基本上都是當時做社區團購時攢下來的。”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社群經濟是基于社交關系鏈而生的一種經濟形式,它將具有共同興趣和愛好的人圈定在一個社群裏,一般具有穩定的群體結構和相似的群體意識。就當前的發展狀況來看,社群經濟發展迅速,成爲一些企業不得不去重視的一個營銷方向。
“社群經濟的最大特點是能給普通人賦能,當前人們的生活已經離不開各種社群。未來可能會出現新的社交形式取代騰訊、阿裏等,進而出現其它全新的社群經濟。”宋清輝表示,據清晖智庫數據統計,今年社群經濟商戶規模將達2500萬戶,市場規模將突破萬億元。社群經濟或成下一個投資風口。
【提醒】
食品安全、産品質量等需注意
消費者若遇問題可向平台投訴
談及這一模式下的風險點,戚女士認爲最主要的可能還是食品安全問題。比如有些冷凍食品適合在門店賣,卻不一定適合外送到社區,因爲商家並不知道消費者什麽時候取回去,特別是在夏季,萬一在高溫下變質了怎麽辦?所以她的做法是區別對待,有的商品就只在門店售賣。
在各自熟悉的微信群裏買東西時,應注意哪些問題呢?宋清輝建議,首先需要注意産品質量問題,例如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問題。若遇到問題,需要注意保留證據,向所在的平台進行投訴。微信後台在核實存在違規後,會對該賬號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涉案金額較高的將會收受到法律制裁。
北京市寶盈(南京)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丁冬霞律師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無論是社區團購還是在電商平台銷售,農産品及食品都要符合我國法律法規關于食品安全的標准。但是社區團購目前沒有健全的法律監管體制,“團長”大多爲個人組織者,對于食品、農産品是否合格、是否存在安全問題是沒有檢測手段的。
她認爲,如果“團長”是帶有營利性質的,那麽“團長”及産品的生産、提供者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消費者因爲買到質量有問題的産品導致損害的,可以要求“團長”賠償,也可以要求供應商賠償損失。她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要保留好相關産品的證據材料以及支付記錄等憑證,同時也要保存好所購買的産品確實存在問題的相應證據,以便發生問題時維護權益。發生付款後沒有收到貨物的情況,則可以協商要求退款。無法解決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向消費者協會反映,如果涉及人數衆多、金額較大的情況,也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原標題:今天,你在團購群花錢了沒?社群經濟或成下個“風口”,市場規模將突破萬億
編輯 :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