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翔宇 報道
裕廊船廠約五年前對一座施工中的鑽油台所制定的安全措施不足,造成鑽油台突然傾斜時,平台上約1000名員工卻只有一個逃生通道,部分員工必須跳海逃生,最終有89人受傷入院。裕廊船廠因抵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昨天被人力部罰款40萬元。
這起意外發生在2012年12月3日早上10時30分。事發時,一座正在裕廊船廠施工的鑽油台Noble Regina Allen在測試頂舉系統(jack-up system)時突然傾斜。
人力部昨天發文告說,人力部職業安全與衛生署在調查後發現,鑽油台傾斜的主要原因是它的前方樁腿在制動器釋放後無法支撐它的重量。
人力部調查:
船廠安全措施有三大疏漏
調查發現,裕廊船廠在安全措施方面有三大疏漏。
首先,船廠在測試頂舉系統之前沒有做足風險評估。船廠所進行的一般性風險評估報告,並沒有考慮到頂舉系統在測試過程中一旦發生故障,所可能造成的風險,因此評估報告並沒有建議有關的風險控制措施。
裕廊船廠所進行的風險評估也沒有考慮到,頂舉系統既然在測試中,無從確保整個系統以及鑽油台樁腿的操作正常,但船廠在測試過程中仍允許987名員工在鑽油台上工作,對他們的安全構成威脅。
第二,裕廊船廠在進行頂舉系統測試時,雖制定了安全工作程序,卻沒有良好地執行部分風險控制措施。例如,鑽油台的懸臂架構並沒有穩固裝置,這導致鑽油台突然傾斜時,懸臂架構滑動10至12公尺,最終撞上起居艙。事發時,任何人如果身處懸臂架構滑動的方向,預計會受重傷。
最後,調查也發現,鑽油台並沒有提供足夠的逃生渠道。根據裕廊船廠的衛生安全環境管理計劃,鑽油台上如果有超過500名員工,必須有至少兩個逃生走道。事件發生時,鑽油台卻只有一個由岸上起重機支撐的逃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