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年輕男子駕駛橙色藍寶基尼跑車與人賽車,不但因此坐牢,父親的公司以63萬元購買的藍寶基尼也被充公。
這輛藍寶基尼(Lamborghini)是在2009年購買,不包括特惠附加注冊費(PARF)和擁車證等費用的抵岸價爲48萬6000元。
主控官陳忠山副檢察司昨天向法官申請沒收藍寶基尼時說,該輛跑車被用來犯罪,並已遭警方沒收,必須強制充公。
判監兩周及吊牌
青年已刑滿出獄
凱文(24歲)面對兩項非法賽車和兩項危險駕駛等抵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他原本不認罪要抗辯,不過案件開審第一天,他改變初衷認罪,7月17日被判坐牢兩星期、罰款15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18個月。凱文已刑滿出獄。
凱文的父親是一家成衣公司的董事經理,聘請陳清強律師代表。律師告訴法官,他的當事人對跑車被充公感到失望。
案情顯示,2015年5月9日午夜12時許,凱文駕駛藍寶基尼,與一名駕駛日産GTR跑車的司機邱國恩(37歲)在實裏達連路賽車。當時,兩輛跑車的車速爲每小時219公裏。
比賽結束後,他們在實裏達連路和實裏達北連路交界處非法U轉,原本要多賽一圈,卻碰上當時交警在實裏達連路取締非法賽車活動,當場將他們逮捕。
邱國恩今年3月認罪後,判坐牢兩個星期、罰款2500元及吊銷駕照一年半。他的汽車過後被充公。(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