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經理駕駛妻子的白色日産GTR跑車,與一名駕駛橙色藍寶基尼的男子賽車,爲了贏對方,把車開得非常快,車速高達219公裏。
飙車的餐飲經理邱國恩(37歲,譯音)昨天承認五項控狀,包括無准證賽車、危險駕駛及沒有保險開車等控狀。庭上播放賽車過程畫面,該畫面是被告邱國恩車內的汽車攝像機拍到的。
案展下個月下判
法官將案件展至4月13日讓律師求情和控方陳情後下判。
案情顯示,2015年5月8日晚上約11時30分,一組交警在實裏達連路取締非法賽車活動,他們發現約20輛高性能汽車駛入朝淡濱尼快速公裏方向的實裏達連路,並停在路旁。邱國恩和藍寶基尼(Lamborghini)司機凱文·巴達瑪·詹德拉(24歲)在其中。
邱國恩向凱文下戰書,要與他賽車,對方同意。
隔天淩晨零時許,交警發現藍寶基尼和日産(Nissan)GTR跑車在靠近第31號燈柱非法U轉,跟著倒退停在燈柱附近。其他車輛的一些司機和乘客下車“觀戰”。
賽車起點是第31號燈柱,終點是第69號燈柱,路程約800公尺。“觀戰”的人們爲他們歡呼和喝彩。比賽開始,邱國恩和凱文猛踩油門,兩輛車奔馳而去。
凱文原本領先,後被邱國恩追上。當日産GTR跑車駛近第69號燈柱,車內攝像機顯示跑車速度每小時219公裏,遠超過法定的60公裏。
比賽結束後,他們在實裏達連路和實裏達北連路的交界處非法U轉,兩人要再賽多一圈。
交警過後展開行動將邱國恩和凱文逮捕,也沒收兩人的車。
警方調查顯示,日産GTR跑車車主是邱國恩的妻子,邱國恩當時在沒有保險情況下開車。而涉案的凱文也已被控,案件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