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助理主簿基于本案有值得開審裁定的爭論點,所以批准林麗麗撤銷銀行法定追債信的申請。銀行可以上訴或者起訴林麗麗追討1620萬元。
家庭主婦抵押獨立式洋房幫助丈夫的合夥生意向銀行借錢,但她稱不知道房子被售賣抵債後,她還得負責剩余欠款。結果,銀行在她的房子以1000萬元出售還債,還向她追討1620萬元余款不果後,申請她破産。
然而,林麗麗(49歲)通過李一陽律師,日前成功獲得高庭助理主簿撤銷大華銀行的法定追債信,避免被判入窮籍。法定追債信是破産過程中一個重要的步驟,因爲它讓債主對欠債人興起破産申請。
林麗麗于今年3月收到大華銀行法定追債信,要她償還1620萬元。銀行指出,林麗麗在2010年4月以聯名屋主身份抵押加東白蘭森路(Branksome Road)的獨立式洋房時,同意爲銀行發給她丈夫合夥的燃油公司Tenshin Trading商業貸款負責。
稱在簽署抵押文件時
不知得負責剩余欠款
林麗麗否認她在簽署抵押文件時被告知有這樣的義務。她稱,她一家在2010年搬入的白蘭森路獨立式洋房今年3月以約1000萬元售賣用來抵債,大華銀行一周後向她發信追討剩余的1620萬元欠款時,她才知道她得償還的不僅是洋房的價值而已。
她稱,2010年在丈夫淩金財(50多歲)的要求下, 她雖擔心失去屋子,卻逼于無奈簽下抵押文件。辦抵押手續的律師沒向她說明她還得承擔售屋不足抵債的余款。她以爲失去屋子是無法償還貸款的唯一後果,否則她不會簽署抵押文件。
然而,銀行通過立傑律師事務所反對撤銷法定追債信,並指林麗麗受她丈夫施壓簽署抵押文件,以及她不知道得爲所有貸款負責的說法不但不可信,也口說無憑。
它說,她僅稱把財務交由丈夫全權管理,但她沒證明丈夫如何向她施壓。此外,爲抵押辦手續的律師不但講解貸款條件和義務,也在她簽署文件的隔天發出有關說明信件。
助理主簿李函隆基于本案有值得開審裁定的爭論點,所以批准林麗麗撤銷銀行法定追債信的申請。銀行可以上訴或者起訴林麗麗追討1620萬元。
此外,李涵隆說林麗麗22年來都是家庭主婦,最高學曆是O水准,既沒參與Tenshin Trading的生意,也沒獲取這家公司的紅利、薪水和盈利。因此,她以估價750萬元的洋房當2600萬美元貸款的抵押,若還要負責賣屋抵債之余的貸款,看來她是在承擔一個極爲高風險的義務。
林麗麗的丈夫已被判入窮籍。(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