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緬甸回國後不遵守居家通知,輔警六個多小時裏到處趴趴走,和女友一起吃肉骨茶還將照片放上網。
據聯早網報導,已遭解雇的譚祥生(譯音,34歲)上周三在傳染病法令第21A條文下被控,指他違反居家通知,讓其他公衆暴露在染病的風險下。
他今早認罪,成爲首名因違反居家通知(SHN)被定罪的人。
譚祥生被指在上個月23日下午3時45分至晚上10時分之間,沒有遵守居家通知令。
被告譚祥生上周三在傳染病法令第21A條文下被控,指他違反居家通知,讓其他公衆暴露在染病的風險下。(聯早檔案照)
他從緬甸回國下飛機後,先跟女友到樟宜機場的食閣吃飯,再到橋北路柏齡大廈兌換錢幣。
傍晚回家後,又想吃肉骨茶,跟女友到海軍部村莊熟食中心,拍照放上網,跟著慢慢吃。
被告的貼文很快引起網友撻伐,但被告過後繼續逛超市,直到晚上10時才回到家。
主控官認爲,法庭必須嚴懲被告殺雞儆猴,警醒其他輕視防疫的人,也給其他積極防疫的民衆一個交代,判他坐牢10至12周。
被告承認自己一時糊塗,請求法官從輕發落,判他最高罰款1萬元(約3萬令吉)就好。
法官將案件展期指下周四(23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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