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擔心同居女友揭發他吸毒,男子命令對方出門幫他買香煙後突然將她的兩歲兒子挾持禁锢在組屋裏,與超過100名警員和民防人員對峙長達17小時。
被告蘇海米(39歲)被控擄綁、擁有危險武器和毒品相關等六項控狀,原本不認擄綁罪,要求進行審訊,但昨天突然改變主意認罪。控方以其中四項加以提控,另兩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和男童母親是一對情侶,當時兩人帶著男童同住。
去年9月27日大約下午4時,被告叫女友出門幫他買香煙。女友同意後決定帶兒子一起出門,不料被告卻在兩人踏出門時,突然將男童拉回屋裏,並將大門上鎖。
由于被告數周前拿走女友的鑰匙,因此女友無法開門入屋。
女友要求被告釋放男童,但遭拒絕。被告再次命令她去買香煙,還挑釁她報警。
女友無計可施,到母親家求救,兩人接著回到事發組屋單位要求被告放人。被告卻要他們進行“一對一交換”,只要女友獨自進屋,他就同意釋放男童。
女友母親不答應,並在傍晚6時43分報警。
警方抵達現場後,嘗試說服被告釋放男童。女友事後告訴警方,被告當天早上食用俗稱冰毒的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並透露她和被告的關系出現問題。
她也透露,被告隨身攜帶指節銅套,曾打過她。
被告在對峙期間情緒非常激動,警方出動危機談判小組嘗試說服他。
被告與警方徹夜對峙時數次拒絕釋放男童,而他在屋內一直都呆在熟睡的男童身旁。
隔天中午時分,警察部隊特別行動指揮處團隊趁被告上廁所時破門而入,成功救出男童,逮捕被告。
整個挾持事件超過17小時,動用多名警員和民防人員,包括警察特工隊(STAR)和民防災難拯救隊(DART)。
被告事後承認,他擔心女友會揭發他吸毒,才會挾持男童。
庭上也揭露被告案底累累,從2001年起犯下偷竊、吸毒等罪行,多次坐牢。
被告昨天希望法官當即下判,但控方要求他接受精神評估,案展明年2月26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