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峻指出,他對戒律有不同的诠釋,即僧人可有自己的錢財作個人開銷。他說:“這和富裕與否沒有關系,而是你如何使用錢財,你對錢的心態,你只是錢財的保管人。” 他承認,他沒向菩提閣或該寺的管理委員會披露他的財富,因爲那是他的私人錢財。
菩提閣前住持果峻承認,他在2009年擁有至少300萬澳元,因那是他個人的錢財而沒向菩提閣或管委會披露。然而,他稱僧人可以擁有錢財,關鍵不是富裕與否,而是對錢的心態,僧人只是錢財的保管人。
果峻在菩提閣會員李文條(65歲,商人)起訴他追討24萬澳元審訊中,昨天接受訴方律師許海強盤問時坦承,以他投資得到的股息回報來推斷,這名僧人在2009年金融海嘯席卷全球時,保守估計坐擁至少300萬澳元(當時約384萬新元)身家。
以英語供證的果峻(43歲)回答說:“根據你的計算,是的。”
李文條稱他資助果峻24萬澳元攻讀博士學位,但果峻最終沒進修,他因此向果峻追討這筆可觀的助學金。果峻不承認涉案金錢是助學金,堅稱那是李文條給他的布施。
許海強律師昨天盤問果峻時以對方所得股息率爲5%來計算,保守估計這名僧人有不少于300萬澳元的資産;若以投資受金融海嘯影響而回報率僅2%來計算,果峻甚至可能有約700萬澳元的投資本金。
果峻告訴高庭法官吳必理,他不清楚股息率和投資的是什麽金融産品。因基金經理建議他把儲蓄戶頭裏的錢作投資,他就交由對方做主。
許海強律師就此引述訴方專家證人新加坡佛教總會會長釋廣品法師(64歲)昨早的證詞說,僧人必須讓寺院、信衆知道他有錢財,且僧人的錢財屬于佛寺而不是個人所有。
釋廣品作證時引述台灣寺院佛光山開山宗長星雲法師的說法:“我覺得一個好的出家人,不要積蓄、不要有錢,‘無’比‘有’更多、更高、更妙。修道人過的是‘無’的生活,自己沒有東西,一切都是公家的,所以心裏就沒有牽挂、沒有得失了。”
星雲法師是果峻的傳法師父之一。果峻指出,他對戒律有不同的诠釋,即僧人可有自己的錢財作個人開銷。他說:“這和富裕與否沒有關系,而是你如何使用錢財,你對錢的心態,你只是錢財的保管人。”
他承認,他沒向菩提閣或該寺的管理委員會披露他的財富,因爲那是他的私人錢財。
果峻向吳必理法官說佛教倡導和睦,所以他其實不願與李文條對簿公堂,更對官司影響了菩提閣和佛教的名聲感到非常抱歉。然而,信衆促他要捍衛佛教,並證明他所言屬實,沒向李文條要錢,否則公衆會誤會僧人說謊或詐騙。
此外,他稱若李文條直接而不是訴諸法律向他追討24萬澳元,他願意把這筆布施退還他,但既然案件如今已開審,他就交由法官定奪。
李文條妻子:資助學費 親自帶6萬澳元給果峻
李文條的妻子黎文珍(64歲)昨天作證時,面對果峻法師否認曾要求這對夫妻資助他念書和收下學費,她直指果峻講騙話。她稱,當時她對李文條沒跟她商量就答應資助果峻這麽大筆錢去念碩士而不滿,但因李文條認爲果峻學成後有助弘揚佛法,所以她最終親自把其中的6萬澳元帶到菩提閣交給果峻。
李文條稱資助果峻念碩士的學費不是本案追討的項目,但訴方以此要證明李文條曾給予果峻兩筆各24萬澳元學費,分別讓他進修碩士和博士。果峻在2010年碩士畢業,但他之後沒取得博士學位。他否認經李文條資助完成碩士課程。
果峻今天繼續接受盤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