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玲 報道
在公共交通工具、娛樂場所和購物商場等地點非禮女子,四名涉嫌幹案的男子昨天被控,其中一人被指在環線地鐵列車上非禮14歲少女胸部。
四名男子介于26歲至49歲,各面對一至五項控狀,其中一人表示打算請律師抗辯,另一人則表明有意認罪。
被告陳錦榮(49歲,譯音)面對一項非禮控狀和一項惡作劇控狀。
根據控狀,他涉嫌于去年12月10日,在烏節路獅城大廈非禮一名34歲女子的臀部。陳錦榮于同一天被警方逮捕。
他昨天上午通過代表律師表示有意認罪,法官將案件展期至本月22日讓他認罪。
另一被告卡魯南尼迪(35歲)面對一項非禮控狀,沒有代表律師的他告訴法官他打算抗辯,案展本月11日進行審前會議。
控狀顯示,卡魯南尼迪涉嫌于今年6月29日下午4時45分,在從實龍崗站開往瑪麗蒙站的環線地鐵列車上,用手肘來回搓揉一名14歲少女的胸部。
根據警方昨天發出的文告,受害人隔天報案,警方于今年7月19日逮捕卡魯南尼迪。
另兩名被告是王勇強(26歲,譯音)與賈惹古瑪(33歲),分別面對兩項和五項控狀。王勇強被控于今年2月5日在克拉碼頭一個名爲“F Club”的酒廊,非禮一名21歲女子的大腿。賈惹古瑪(33歲)則涉嫌于去年9月8日,在豪傑大廈一家名爲“Club Naughty Girl”的娛樂場所,非禮一名22歲女子。
非禮罪一旦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兩年,或罰款或鞭刑,或任何兩項刑罰兼施。